FO:MM/05/2 |
林业部长级会议可持续森林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 |
2005年3月14日,罗马 |
林火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 |
1. 火是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但粗心用火或犯罪纵火会产生灾难性影响。野火造成森林退化,并可导致人类生命损失、经济破坏、社会解体和环境恶化。但是通过有效的林火管理,包括火灾防备和灭火,可以减少森林野火的频率,强度和损失范围。 2. 如果各国发展管理林火的能力,作为其对森林管理方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们将从中获益。在许多生态系统中,良好的森林管理方法将有助于减少计划外林火的程度和严重性。在其它生态系统中,得到管理的林火可发挥积极作用。关键是火灾防备。 3. 火并不尊重国界,许多国家缺乏单独采取行动有效管理林火的能力,在大型火灾紧急情况下尤其如此。有效的国际合作是区域和全球改进林火管理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4. 大多数林火是森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可持续森林管理要求当地人民参与对野火的地貌系统管理。2000年全球有3.5亿多公顷森林被烧毁,其中95%是人类活动造成的。造成全球野火问题增加的原因有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和其它形式的土地转换活动不断增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一步将森林用作休闲和旅游目的;以及几乎所有国家的城市和郊区不断扩大。 5. 过去各国之间分享有效林火管理知识的程度有限。近年来这种情况一直在迅速变化。促进这种变化始于相邻国家之间的双边合作。分享知识和资源的利益十分明显,致使区域合作迅速增加。 6. 国际合作产生的利益扩展到全球一级只是时间问题。各国之间加强国际合作将是一项有效全球林火管理战略的里程碑。 向加强林火方面的国际合作前进 7. 关于林火方面成功双边合作的例子可上溯至20世纪60年代,首先是北美洲,然后是欧洲、亚洲、拉丁美洲和非洲。在最近的一次研究中,粮农组织发现在不同区域的各国之间有60多个双边援助协定的例子。二十世纪90年代末世界大多数地区灾难性火灾次数增加导致了若干多边举措,其中包括: (i) 2001年在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下的机构间减灾特设工作内建立了一个关于野火的工作组。2003年该小组发展成为全球野火网络; (ii) 在全球野火网络的支持下,在巴尔干地区、波罗的海地区、地中海地区、东南亚、南亚、中亚、东北亚、澳大利亚、南美洲、中美洲、加勒比、北美洲和非洲萨哈拉以南地区开发了区域野火网络; (iii) 2002年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举行的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期间制定了一项减少野火对环境和人类不利影响的行动计划; (iv) 2003年10月在澳大利亚悉尼举行的第三次国际林火会议确定了一系列国际合作的模式,如自愿协定、联合国大会决议和国际公约。该会议提出了若干行动,其中包括: o 通过关于共同原则的协定和一项全球共同战略加强野火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 o 要求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提供援助,以落实该战略的结果,包括确保对区域网络的资金支持 o 建立全球野火网络,促进区域和全球对话; (v) 2004年5月,全球野火网络为制定国际野火协定确定了框架; (vi) 粮农组织于2004年10月主办的泛美野火会议和全球林火监测中心使27个国家林业机构的首脑汇聚一堂,并通过了一项宣言,呼吁各国: o 制定关于林火综合管理方面合作的双边和多边协定。 o 制定野火预防和管理方面合作的国际协定。 (vii) 西班牙政府提出于2007年5月主办第4次国际野火会议。 供部长级会议审议的方案 8. 为了在国家一级促进更加有效的行动,部长们不妨: (i) 提倡林火管理作为森林综合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 (ii) 促进对森林管理是火灾防备的一个有效手段的认识; (iii) 强调火作为农业和林业管理手段的作用; (iv) 提倡针对火灾防备的法律和政策; (v) 监测和管理关于林火的信息; (vi) 动员伙伴和调动资源形成伙伴关系和网络; (vii) 提倡社区参与林火管理。 9. 为了促进更加有效的国际合作,部长们不妨: (i) 提倡制定野火预防和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协定; (ii) 鼓励各国分享知识和资源,支持林火管理; (iii) 促进共同的标准和程序; (iv) 就粮农组织在林火管理方面的适当作用向林业委员会提供指导; (v) 支持区域野火网络和协定; (vi) 支持全球野火网络; (vii) 要求粮农组织与其它国际伙伴合作,促进制定一项林火方面的国际合作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