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 108/11b) |
第一O八届会议 |
2004年9月27日-10月1日,罗马 |
对职员报酬及福利费用的分析 |
I. 执行概要 1. 应财政委员会第107届会议要求1,本文详细介绍了职员报酬方面财务情况,包括除工资以外的其他所有福利。本文对各种报酬和福利的内容做了说明,并将正常计划的实际支出汇总成表。 决议草案 2. 财政委员会注意到FC 108/11(b)文件提供的有关职员报酬和福利的支出情况。 |
II. 背景情况
3. 在财政委员会第107届会议上讨论FC 107/14文件“调整工作计划与2004—05年预算”时,财政委员会要求,有关职员报酬包括除工资以外所有其他福利的详细财政情况均需上报,供下一届会议审议。本文就是根据这一要求撰写的。
III. 工资、福利和津贴
4. 下面是对发给从国际和当地招聘的职员的除工资外的各项福利和津贴说明。其中大部分福利和津贴都是在联合国的共同制度框架内提供的,并由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审查,由联合国大会批准。但少部分是按照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批准的方法(弗莱明原则)发给一般服务人员类的职员,以反映当地普遍的工作条件。
5. 2002—2003年各项实际费用列在表1。
IV. 专业人员和更高职位类别
A. 基薪/底薪范围和任职地点差价调整
6. 专业人员和更高职位类的职员工资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基薪/底薪和任职地点差价调整,这两个均以美元表示。
7. 专业职员的工资参照国家公务员最高工资(诺贝尔梅耶原则)制定,这是由国际公务员委员会确定。迄今为止,美国联邦公务员的工资在国家公务员中是最高的。
8. 任职地点差价调整费制度是为了确保专业人员工资在所有工作地点享有同样的购买力。由于各工作地点之间生活费各不相同,专业人员工资中任职地点差价调整费也不一样,其为的是补偿生活费用的差额。任职地点差价调整费的分类确定了任一任职地点除净基本工资外,应支付的任职地点差价调整的系数。一个乘数点等于净基本工资的1%。
B. 赡养补助金
9. 赡养补助金就是以有被赡养人(赡养或"D"类)的职员的净工资和补贴高于没有受赡养人(单身或“S”类)的职员的净工资和补贴的形式提供,对子女和二级受赡养人提供单一补贴。因此,享有较高赡养津贴工资的职员也享有较高的任职地点差价调整费,调动和艰苦条件补贴、职务补贴和离职补偿金。专业人员没有受抚养的配偶补贴。
子女津贴
10. 子女津贴可以固定费用的形式发给符合条件的职员。受赡养人的条件必须是,子女必须在18岁以下,在全日制学校或大学上学的子女可在21岁以下。有受赡养的子女但没有受赡养的配偶的专业人员,对于其第一个受赡养的子女,其有资格获得的净工资和补贴类。在这种情况下,第一个子女就没有补贴。发给残疾儿童的补贴是通常数额的两倍。
二级受赡养人津贴
11. 凡没有认定的第一受赡养人的情况下,二级受赡养人的补贴可发给受抚养的父母、兄弟或姐妹,职员提供的费用至少要占受赡养人总收入的三分之一。职员不得同时享有一份以上二级受赡养人的补贴。
C. 其他福利和津贴
房租补贴
12. 当职员的房租超过所谓的极限租金时,就可以获得房租补贴。在实地工作地点,房租补贴是职员实际租金高于极限数的80%。在总部工作地点,补贴仅付给新上任的职员,头四年的补贴为差额的80%,后三年减至60%、40%和20%,然后则取消。最高补贴可付租金的40%。
教育补助金
13. 教育补助适用于从国际上招聘又不在其本国工作的职员。本补贴用于完成4年大学学习或作为奖学金,补助给第一个学位的学习,但最大年龄不得超过25岁。补助额相当于某些允许费用的75%,这取决于确定的最高数额;对有残疾的孩子而言,补助额相当于允许费用的100%。
特殊岗位津贴
14. 职员可能被指派在相当一段时间从事更高级职和职责的工作,对这些职员可发给“特殊岗位补贴”,其数额相当于职员当前的工资与适用于提升到高级岗位的工资之间的差额。本项补贴是临时的,不计入养恤金。
交际津贴
15. 交际津贴系由大会为总干事确定的,并由理事会为副总干事和助理总干事一级的职员确定。
撤退津贴
16. 本撤退补贴是发给因紧急情况从所在的工作地点撤退下来的职员的,紧急情况要得到联合国安全协调员的承认并由该协调员宣布。
安全费用
17. 分配到实地工作站的职员可根据所在国的安全状况有资格获得安全费用的补偿(如安全护栏或门卫)。
其他职员工资和津贴
18. 这包括特定的地方条件而产生的特殊的和/或临时的其他权利,如危险津贴。
D. 与职员出差、搬家和流动有关的权利
就职补贴
19. 职员用粮农组织的费用在招聘、调动或重新任命至少一年而旅行时可享受就职补贴。就职补贴由每日生活津贴(DSA)部分(30天的每日生活津贴)和总金额的一部分(由一个月或两个月的净酬薪构成,取决于任职期限和指定的工作站的分类)构成。
流动及艰苦条件津贴
20. 流动及艰苦条件津贴旨在鼓励在不同工作地点之间流动及补偿困难条件下的工作。这项补贴不计入养老金,是根据P-4第VI(D)级净工资制定的。本补贴的数额是按矩阵计算的,即把指定的工作站的分级(根据生活条件的困难程度确定的)和相关职员人数合在一起。
其他权益差旅
21. 这包括职员经授权的出差费用,包括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配偶和受抚养的子女)旅费,其包括:最初的任命;工作地点变更;探亲或离职(如搬家和运输费)。还包括职员的探亲费和受抚养子女的教育补助金探亲旅行费用。
E. 社会保障
健康保险
22. 粮农组织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计划(BMIP)。本计划的范围对所有职员来说都是必须的,无论他们住在什么地方,还是他们拥有固定期限任职或连续任职。保险范围也可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职员在本计划中的分担额与组织均等,每月的分担额超过职员毛工资5%的地方除外。职员实际支出的数额为毛工资的5%,本组织的份额也相应增加。
离职后医疗保险
23. 本计划适用于离职时都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计划、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计划至少10年的退休职员及其家庭成员。本组织和参加保险者分摊的份额均等,但份额不得超过联合国合办工作人员养老基金所有津贴的4%。
养恤金计划
24. 联合国合办工作人员养恤基金向基金会成员组织的职员提供退休、残疾和遗偶津贴。当前基金的分摊额为养恤薪酬的23.7%,三分之二由粮农组织出,三分之一由职员出。
补偿计划
25. 补偿计划储备基金是用来支付因公死亡、受伤或生病的补偿。本基金完全由粮农组织承担。
F. 离职付款2/
回国补助金
26. 回国补助金将根据国际上招聘的职员在国外工作的时间在离职时发给。补贴数额将参照相关职员的净工资、任职时间及家庭状况计算。
最终补偿
27. 因职位废除或减员、身体不好或不能继续工作、对工作不满意并同意解雇的职员,在被粮农组织解雇时可以获得最终补偿。
积存年假的折算
28. 如果职员有年假但因工作原因不能用,在离职时可以将它转变成现金。按这种方式折算的最高休假天数为60天。
V. 一般服务人员类别
A. 基本工资
29. 一般服务人员类别的职员工资将通过工资综合调查并参照当地最佳条件(弗菜明原则)确定,有关总部工作所在地的情况由国际公务员委员会负责调查,其他工作地点则由联合国的主要机构负责调查。正常情况下,各工资等级均以地方货币表达和支付。
B. 赡养补助金
子女津贴
30. 子女津贴是作为社会福利(social benefit)提供的,以统一金额(flat amount)补贴,相当于当地工资等级中值的2.5%。本项补贴最多可补贴6名儿童。残疾儿童的福利是通常费用的两倍。
配偶津贴
31. 根据当地实施的情况向受赡养的配偶发补贴。受赡养的配偶指的是职业收入没有超过一般事务人员工资的毛工资的配偶,适用于G-1的I级。
二级受赡养人津贴
32. 二级受赡养人补贴是根据当地条件发给被承认的二级受赡养人的(父亲、母亲、兄弟或姐妹)。
C. 其他福利和津贴
语言津贴
33. 语言津贴是发给精通两种官方语言并通过了语言熟练程度考试的一般工作人员的。语言津贴是补助金,是根据单一薪率(flat rate)为各工作站设立的。第三种语言也可以享受这个津贴,但只有该津贴的一半,也可以计入养老金。
夜班津贴
34. 这一不计入养老金的津贴是发给在晚20点到次日6点工作的职员的。总部G-1到G-6级职员的夜班津贴根据VII级标准计发,G-7级职员根据VI级标准每小时按30%计发。如果是在工作站而非总部,则将根据联合国各组织在工作地点观察到的实际情况计发。
岗位津贴
35. 岗位津贴 发给按正常计划出差,且超过了固定工作周的总工作小时的职员。岗位津贴可计入养老金。有加班费的地方不发岗位津贴。
特殊岗位津贴
36. 职员可能被指派在相当一段时间从事更高级职和职责的工作,对这些职员可发给“特殊岗位津贴”,其数额相当于职员当前的工资与适用于提升到高级岗位的工资之间的差额。本项津贴是临时的,不计入养老金。
非当地居民补贴和补贴租金
37. 根据粮农组织理事会第六十四届会议通过的一项决议,截止到1975年1月31日凡是非当地职员的一般服务职类的职员均可获得该补贴。目前仅有26名此类职员,因为当时理事会决定此后所有一般服务人员均将视为在当地招聘。非当地居民补贴可计入养老金。
教育补助金
38. 教育补助适用于非本地居民的一般工作人员(见上面第37段)。本补贴用于完成4年大专以上的学习或作为获得第一个学位的奖学金,但最大年龄不得超过25岁。补助额相当于允许费用的75%,这取决于确定的最高数额;对有残疾的孩子而言,补助额相当于允许费用的100%。
其他职员工资和补贴
39. 这包括因特定的地方条件引起的具有特殊的和/或临时性的其他权利,如危险津贴和工资奖金。这些报酬都是根据常规制度决定的,通常不计入养老金。
D. 与出差有关的权利
40. 其包括批准的非当地居民的职员旅费(见第37段),包括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配偶和受抚养的子女)的旅费,即探亲或离职旅费(如搬家费和运输费)。受赡养子女的教育补助金探亲旅行费用也包括在内。
E. 社会保障
健康保险
离职后医疗保险
养恤金计划
补偿计划
41. 这些津贴都是粮农组织按照专业人员的同等条件提供给一般服务人员类的职员的(见上面第22-25段)。
F. 离职付款3/
积存年假的折算
最终补偿金
42. 这些付款是粮农组织根据专业人员的同等条件提供给一般服务人员类的职员(见上面第27-28段)。
回国补助金
43. 本补助金是按专业人员的同等条件制定的,适用于非当地居民的一般服务人员类职员(见上面第37段)。
离职付款计划
44.在联合国共同系统内,确定的一般服务人员的工作条件反映出当地最好就业条件(弗莱明原则)。按照这一原则,粮农组织多年来反映了意大利劳动法要求当地雇主提供的单独就业计划。
45.在1975年以前,对这种计划的价值进行了量化并作为一种要素纳入基本薪金的确定。从1975年1月1日起,粮农组织决定在本组织内采用外部做法,并确定了单独的付款计划。当时从基本薪金中分出了一笔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不计养恤金的金额并单独列入离职付款计划。1991年1月1日,每月的比例修改为7.41%,以反映当地条件的变化。
46.由于该计划反映了意大利的做法,它仅适用于工资基于总部薪金表的一般服务人员。这些职员因任何原因离职或晋升为专业人员类别时从本组织得到离职付款。该付款的计算是用离职时生效的净基本年薪除以13.5,再乘以从1991年至离职日期的工作年数。凡适用时,额外金额的计算是用离职时生效的净基本年薪除以12,再乘以从1975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数。
VI.休假
15. 除了上述所列的福利和津贴外,所有职员都有资格享受下列休假。在休假期间,职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照发。
年假
16. 职员可以按每月2.5个工作日积存年假,同时工资全发。
病假
17. 职员因生病或受伤不能工作可以休病假。病假时间取决于职员工作年限的长短,连续工作4年的最长可休18个月(9个月发全工资,9个月发半工资)。
产假
18. 职员产假享受全额工资。通常从预产期前6周开始,产假共计16周。
表 1
职员报酬和福利
2002—2003年的实际费用
入帐细目 |
2002/2003年 (美元) | |
专业人员和更高职位类别 |
||
基薪/底薪和任职地点差价调整 |
||
基本工资 |
176 090 850 | |
任职地点差价调整 |
31 133 052 | |
赡养补助金 |
||
子女津贴 |
4 224 463 | |
二级受赡养人津贴 |
73 812 | |
其他福利和津贴 |
||
房租补贴 |
2 291 117 | |
教育补助金 |
15 552 789 | |
特殊岗位补贴 |
38 759 | |
交际津贴 |
465 209 | |
撤退补贴 |
452 698 | |
安全费用 |
639 472 | |
其他职员工资和津贴 |
492 228 | |
与职员出差、搬家和流动有关的权利 |
||
就职津贴 |
4 320 481 | |
流动及艰苦条件津贴 |
5 509 756 | |
其他权利的出差 |
13 551 143 | |
社会保障 |
||
基本医疗保险计划 |
5 254 527 | |
离职后医疗保险 |
6 244 685 | |
养恤计划 |
49 060 651 | |
补偿计划 |
486 570 | |
离职付款 |
||
回国补助金/最终补偿金/积存年假的折算 |
5 862 311 | |
专业类合计: |
321 744 574 | |
一般服务人员职类 |
||
基本工资 |
||
基本工资 |
105 002 211 | |
赡养补助金 |
||
子女津贴 |
2 491 944 | |
配偶津贴 |
667 509 | |
二级受赡养人津贴 |
64 230 | |
其他福利和津贴 |
||
语言津贴 |
2 076 686 | |
夜班津贴 |
197 082 | |
岗位津贴 |
1 015 055 | |
特殊岗位津贴 |
13 952 | |
非当地居民补贴和补贴租金 |
10 500 | |
教育补助金 |
425 776 | |
其他职员工资和补贴 |
281 587 | |
与出差有关的权利 |
||
权利出差 |
231 879 | |
社会保障 |
||
基本医疗保险 |
10 135 087 | |
离职后医疗保险 |
2 579 196 | |
养恤计划 |
20 811 953 | |
补偿计划 |
207 992 | |
离职付款 |
||
积存年度假的折算/最终补偿金/回国补助金 |
2 505 273 | |
离职付款计划 |
4 634 212 | |
一般服务人员类别合计: |
152 896 102 | |
费用总额 |
474 620 946 |
1 / CL 127/14,第67段
2 / 本条款所列权益尽管已分别做了说明,但却是通过精算估价计算的费用,所以,作为总费用列在附表里。
3 / 本条款所列权益尽管已分别做了说明,但却是通过精算估价计算的费用,所以,作为总费用列在附表里,离职津贴计划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