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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VI

食典委第二十七届会议通过的新工作建议清单
 

主管委员会 标准及相关文本 文件编号[14]
  关于新设一个生物技术食品政府间特设工作组的职责范围及项目建议 (见附件VIII)  
亚洲地区食品法典协调委员会/加工水果蔬菜委员会 人参制品标准拟议草案 N01-2004
亚洲地区食品法典协调委员会/加工水果蔬菜委员会 发酵大豆酱法典标准拟议草案 N02-2004
亚洲地区食品法典协调委员会/加工水果蔬菜委员会 辣椒酱(Gochujang)标准拟议草案 N03-2004
食品进出口检验认证系统委员会 食品检验认证系统相关卫生措施的等同性判定准则附录拟议草案 N04-2004
食品进出口检验认证系统委员会 电子证书原则拟议草案 N05-2004
食品进出口检验认证系统委员会 进口食品的风险检验准则拟议草案 N06-2004
食品添加剂和污染物委员会 杏仁、巴西果、榛子和开心果中黄曲霉素采样计划拟议草案 N07-2004
食品添加剂和污染物委员会 酸水解植物蛋白(acid-HVPs)和含有酸水解植物蛋白产品中氯丙二醇(3-MCPD)的最高限量拟议草案 N08-2004
食品添加剂和污染物委员会 食品中污染物和毒素法典总标准拟议修正草案 N9-2004
食品卫生委员会 婴儿和儿童食品操作推荐国际准则(CAC/RCP 21-1979,经1981年修订)拟议修正草案 N10-2004
农药残留委员会 一些农药最高残留量确定的优先清单
农药残留委员会 对食品和动物饲料法典分类(1993)的有限修正 N011-2004
一般原则委员会 《程序手册》中“食品”定义的修正 N012-2004
 

[14] 采用文件编号是为了便于严格审查,即监测标准制定工作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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