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目录下一页


重组DNA植物食品安全评估准则

CAC/GL 45-2003

第1节 – 范围

1.指导方针辅助现代生物技术食品风险分析原则。指导方针涉及食品安全和营养方面的事宜。食品的构成是由作为食品来源并具有安全使用历史的植物组成以及经现代生物技术修饰以展示新的或改变的品质表达。
2.本文件不涉及动物饲料或用饲料饲喂的动物,并且也不涉及环境风险问题。
3.法典风险分析原则,特别是有关风险评估部分,主要适用于分散的化学成分,像食品添加剂和农药残留,或者特定的化学或微生物污染并已确定其危害和风险;该原则并不适用于有机食品类别。的确,极少的食品在科学的评估中能够将所有的与食品相关联的风险完全得到评估。而且,很多食品如采取传统的安全测试方法,可能包含被认为是有害的物质。因而,需要采取更为重点突出的措施并且要考虑有机食品的安全性。
4.此项措施是根据新植物品种食品安全原则,包括重组DNA植物,食品安全是根据具有安全使用历史的传统对比物而进行评估的,并考虑到预期和非预期的效应。目的不是对特定食品确定每一项危害物,而是确定新的或对传统对比物发生改变的危害。
5.此项安全评估措施属于风险评估范畴,如在现代生物技术食品风险分析原则第3节所讨论的那样。如果安全评估确立了新的或发生变化的危害,营养或其它食品安全担忧问题时,要首先对相应的风险进行评估,以决定对人类健康的关联性。有关安全评估如有必要进行更进一步的风险评估。在考虑食品投放商业流通之前,根据现代生物技术食品风险分析原则,考虑进行风险管理。
6.风险管理措施,如售后监测对消费者健康影响,可以有助于风险评估进程。这些在现代生物技术食品风险分析原则第20段已做了讨论。
7.指导方针阐述了建议的措施,以便在传统对比物存在的情况下,对重组DNA植物食品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可以用来进行这类评估的数据和信息。虽然指导方针是为重组DNA植物食品设计的,但也适用于由其它技术改变的植物食品。

第2节 – 定义

8.以下定义适用于本指导方针:
“重组DNA植物” – 指一种植物的遗传材料由体外核酸技术进行了改变,包括重组脱氧核糖核酸核直接将核酸注入细胞或细胞器中。
“传统对比物” 是指相关生物/品种, 其成分和/或产品具有根据通常作为食品而建立安全水准的基础。[1]

第3节 – 食品安全评估介绍

9.就传统而言,一般不会要求食品植物的新品种在销售前进行广泛的化学、毒性或营养方面的评定,除了特殊人群的食品,像婴儿食品,占其膳食的比重较大。因而,玉米、大豆、马铃薯和其它普通食品植物品种都要经过育种家对其农学和表现型特征进行评定,但一般来讲,此类新植物品种的食品,无需经过严格的和广泛的安全测试程序,包括对动物的研究,如对可能存在于食品中的,像添加剂或农药残留等典型的化学品的研究。
10.为评定毒理终点,使用动物模型是对许多诸如农药成分进行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在许多情况下,要检测的成分已经鉴定,已知它的纯度,没有特别的营养价值以及人类对其接触暴露的程度一般较低。因而可以相对直接将这类成分饲喂动物,成分剂量要比人类暴露的水平高,以便确定对人类产生的潜在的副作用。用这种方法,在很多情况下可以对没有观察到的不良反应的暴露水平做出估计,并通过实施适当的安全措施制定安全摄入水平标准。
11.动物研究还不能应用于测试有机食品风险,因其成分复杂,组成和营养价值变化差异较大。由于数量和饱觉作用,只能用较少数量饲喂动物,而这种数量可能会出现在人类的膳食中。此外,在进行食品方面的动物研究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是营养价值及膳食的平衡,以便避免产生不是直接与材料相关的不良反应。发现任何潜在的不良反应并将此绝对与食品的单一特性相联系可能是非常困难。如果食品的鉴定说明进行完全的安全评估所具备的数据不充分,那么要求重新设计对有机食品的动物研究。决定对动物研究另外一项考虑是如果所试验的动物不能提供有用的信息,对这样的动物进行研究是否恰当值得考虑。
12.由于对有机食品使用传统毒理试验和风险评估程序上的困难,要求对食品植物进行安全评估采取更为重点突出的措施,包括重组DNA 植物。 安全评估多学科措施的发展解决了这一问题,并考虑了预期和非预期的可能会在植物或植物食品中发生的变化,并利用实质等同概念。
13.实质等同概念在安全评估程序中是关键的一步。然而,它本身不是安全评估,它却代表了一个起点,用来构思一个新的食品对其传统对比物的安全评估。这一概念用来确定新食品和其传统对比物之间的相似和差异。[2]它可以帮助确定潜在的安全和营养问题,被认为是迄今为止重组DNA 植物食品安全评估最适当的战略措施。用这种方法进行的安全评估并不意味着新产品是绝对安全的;相反,它注重评估任何已确立的差异的安全性。因此,可以考虑新产品对其传统对比物的安全性。

非预期效应

14.为通过注入确定的DNA序列以实现将特殊靶特征(预期效应)传授给植物的目标,在一些情况下,需要获得其它额外的特征,或现有特征可能会丧失或转变(非预期效应)。 发生非预期效应的可能性不局限于体外核酸技术。相反,它是遗传和一般性现象,同样可以发生在传统育种中。 有关植物或植物食品安全方面,非预期效应可能是有害的、有益的或中性的。重组DNA植物产生的非预期效应也可能会因DNA插入序列而出现及/或因随后的重组DNA植物的传统育种而出现。安全评估应包括降低重组DNA植物食品对人类产生的未预料的、不良反应方面的数据和信息。
15.非预期效应的产生可能来自随机DNA序列插入植物基因组打乱或使基因沉默、激活沉默基因,或修饰基因表达。非预期效应可能会形成新的代谢物或改变其模式。例如:高水平的酶表达可能提高次级生物化学效应或改变调控代谢途径及/或改变代谢水平。
16.由于转基因产生的非预期效应,可以分为两组:“可预料的”和“不可预料的”。根据插入特征和其代谢连接或插入位点的知识,许多非预期效应大部分是可预料的。由于有关植物基因组的信息不断增加以及通过与 其它植物育种形式比较,重组DNA技术引入的遗传材料增强了特殊性,可能很容易预料某一特定的基因改变产生的非预期效应。分子生物和生物化学技术也能用来分析可以导致非预期效应的基因转录和信息翻译水平方面的潜在变化。
17.重组DNA植物食品的安全评估包括确定和发现这类非预期效应的方法和程序,以评价它们的生物相关性和对食品安全的潜在影响。需要各方面的数据和信息以评价非预期效应,因为一次单独的试验不能发现所有可能的非预期效应或肯定地确立那些对人类健康相关的因素。当总体考虑时,这些数据和信息提供了一种保证,即食品不可能对人类健康产生不良反应。非预期效应评估考虑了植物农学和表现性特征,育种家在为商业化生产选育新品种时特别观察了这些植物的特征。育种家的观察对展示非预期特征的植物进行了第一次的筛选。通过了筛选的新品种将要进行在4和5节中描述的安全评估。

食品安全评估的框架

18.重组DNA植物食品安全评估采取逐步地解决相关问题的方式,包括:

A)重组DNA 植物的描述;
B)寄主植物和作为食品的描述;
C)供体生物的描述;
D)转基因的描述;
E)转基因鉴定
F)安全评估:

a)表达的物质 (非核酸物质);
b)主要成分的构成分析;
c)代谢的评价;
d)食品加工;
e)营养成分的修饰;及

G)其它考虑。

19.在一定的情况下,产品的特性可能促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的发展,以解决对正在审议产品独特性质的问题。
20.目的为安全评估记载的数据的试验应根据科学理念和原则进行,以及,如必要,依据良好实验室规范进行试验。初级数据应向索求的管理当局提供。应采用科学的方法获取数据,并使用适当的统计技术进行分析。所有分析方法的敏感性应得到记录。
21.按照最好的现有的科学知识,每一项安全评估的目标都将提供一种保证, 证明食品按照预期使用的目的。在准备,利用和/或食用时都不会造成危害。这类评估预期的终点将是有关新食品是否与传统对比物一样安全的结论,并考虑任何营养成分或价值的变化对膳食结构的影响。实际上,安全评估程序的结果是以这样的方式确定正在审议的产品,以便使风险管理者决定是否需要采取任何措施,如果需要的话,做出适当的决定。

第4 节 – 总的考虑

重组DNA植物的描述

22.应为安全评估提供重组DNA植物的描述。描述应确定要审议的作物和转变的过程以及其种类和目的。这类描述应足够帮助理解提交安全评估食品的性质。

寄主植物和作物食品的描述

23.应提供一寄主植物的综合描述。 必要的数据和信息不应局限于,但应包括:

A)共同或普通名称;学名;及毒性分类;
B)育种的栽培和发展的历史,特别要确定可能对人类产生不良影响的特征;
C)有关寄主植物的基因型和表现型安全的信息,包括已知的毒性或过敏性;及
D)作为食品消费的安全历史。

24.有关表现型信息不但应提供给寄主植物,而且也为相关的品种及为寄主植物遗传背景做出或将做出重大贡献的植物。
25.食用历史可以包括植物是如何耕种、运输和贮藏的信息,是否需要特殊的加工程序以使植物可以安全食用以及植物在膳食中发挥的正常作用(如:植物的哪部分被用作食品的来源,其食用对人口亚群来说是否重要,它的宏观或微观养分对膳食的重要贡献)。

供体生物的描述

26.应对供体生物提供信息,如适当的话,也应对其它品种提供。特别需要确定的是,如果供体生物或其它与本科密切相关的成分自然地展现病原性或产生毒素的性质,或具有影响人类健康的其它特征 (如:抗营养成分的存在)。

供体生物的描述应包括:

A)普通或共同的名称;
B)学名;
C)毒性分类;
D)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自然历史的信息;
E)有关自然发生毒素、抗养分和过敏源的信息;对微生物而言,需要对致病性和与已知致病源的关系提供额外信息;及对过去和现在的利用情况,如有,对并非是预期用作食品的食品供应和暴露途径提供信息 (如:可能作为污染物的存在)。

转基因的描述

27.应对转基因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便确定所有的具有潜在向寄主植物传送遗传材料,并对数据的分析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对DNA插入植物的鉴定。
28.转化过程的描述应包括:

A)有关应用于转化的特殊方法的信息(如:农杆菌法);
B)如果适用的话,提供用于转变植物基因的DNA信息 (如:辅助质粒), 包括来源 (如:植物,微生物,病毒,合成物), 身份和期望在植物中的作用;及
C)中介寄主生物,包括微生物 (如:细菌) 为寄主微生物转化生产或加工DNA。

29.应对要引入的DNA提供相关信息,包括:

A)鉴定所有遗传成分,包括标记基因及影响DNA作用的调节和其它因素;
B)数量和识别;
C)最终载体和构成的分布和发展的序列;及
D)作用。

转基因的鉴定

30.为了对重组DNA植物食品的安全和构成有更好的理解,应对转基因进行一项综合的分子和生物化学的鉴定。
31.应对DNA插入植物基因组提供信息;并包括:

A)对插入的基因材料的鉴定和描述;
B)插入位点的数量;
C)组织在每一插入位点的插入基因材料,并包括复制数量及插入材料和相邻区域的顺序数据,这些数据足够确定任何要表达的插入材料顺序的物质,或如更为恰当的话,提供像基因转录分析或基因产物表达,以便确立任何可能会出现在食品中的新物质;及
D)在插入的DNA或由邻近植物基因DNA插入的范围内,确定任何可读框,包括那些导致融合蛋白的可读框。 

32.在重组DNA植物中对任何表达的物质提供信息;这包括:

A)基因产品 (如:蛋白或未翻译的核糖核酸RNA);
B)基因产品的功能;
C)新特征表现型描述;
D)表达的基因产品植物表达水平和位点,及植物中的代谢水平,特别在食用蛋白中;及
E)如可能,靶基因产品的数量,如果表达序列/基因的功能是改变特殊内源性的信使核糖核酸(mRNA) 或蛋白。

33.此外,还应提供以下信息:

A)展示用于插入的基因材料安排是否得到保护或重大的重新安排是否在整和时就发生;
B)展示对表达蛋白安基酸序列的重大改变是否导致了翻译后的改变或影响了对其结构或功能至关重要的位点; 
C)展示改变的预期效应是否已经得到,并且所有表达特征都已表达和遗传,其方式是稳定的,并且是经过与遗传规律相一致的数代。有必要审议DNA插入本身的遗传或相应的RNA的表达,如果不能直接衡量表现型特征的话;
D)展示新表达的特征是否如预期的那样在适当的组织内得到表达,其方式和水平与相应的驱动表达相关基因的调节序列相一致; 
E)说明是否有证据表明寄主植物的一个或几个基因由于转化程序而受到影响;及
F)确认任何新的融合蛋白的身份和表达的形式。

安全评估

表达的物质 (非核酸物质)

对可能毒性的评估

34.体外核酸技术引入了DNA并导致了植物中新物质的合成。新物质能成为植物食品的常规成分,如:蛋白、脂肪、碳水化合物和维他命都是在重组DNA植物中的新成分。新物质还包括新的代谢物,代谢物是引入的DNA表达产生的酶活动的结果。
35.安全评估应考虑新表达物质的化学特征和功能,并确定重组DNA植物可食部分物质的浓度,包括差异和均值。还应考虑在目前饮食中的暴露和对人口亚群可能造成的影响。
36.应提供相应信息,以确保对已知毒素或反营养物质在供体生物中的基因编码不被导入没有表达这类毒素或反营养物质特性的重组DNA植物中。这种保证当重组DNA植物的加工与供体植物不同时尤为重要,因为常规食品加工技术与供体生物结合可能失活、降解或消除反营养物质或毒素物质。
37.鉴于在第3节中描述的原因,当某种物质或与其接近的物质在考虑到其功能和暴露时已作为食品安全地食用,进行常规毒理学研究可能就不认为是必要。
38.在蛋白的情况下,潜在毒性的分析应放在蛋白与已知蛋白毒素和反营养物(如:蛋白水解酵素抑制剂,植物凝集素)以及对热或加工的稳定性方面的氨基酸序列相似性,并以适当的表现性胃和肠模式系统进行降解。适当的口服毒性研究[3] 需要在以下情况下进行,当食物中的蛋白与以前在食物中安全食用情况不相近,并考虑其在植物中的生物功能。
39.根据植物物质和在膳食中的暴露身份和生物功能,未曾安全食用过 的非毒性物质的潜在毒性应以个案的方式进行评估。根据传统毒性的方法,开展的研究可以包括: 代谢、毒物动力学、亚慢性毒性、慢性毒性、致癌性及根据传统毒性方法的繁殖和发育毒性。
40.这需要将新物质与重组DNA植物隔离,或合成或从其它渠道产生新的物质,在这种情况下这种材料要在生物化学,结构和功能上与重组DNA植物等同。

对可能过敏的评估 (蛋白)

41.当插入的基因产生的蛋白出现在食物中时,应在所有情况下对潜在的过敏性进行评估。应用于新表达蛋白潜在过敏评估中的综合的、逐步的和个案措施应根据组合中应用的各类标准(由于没有一项单一的标准能够足以预测过敏或不过敏)。正如第20段所述,数据应通过具有科学基础的方法获得。对要考虑的一些问题的解释可以在文件的附件中查阅。[4]   
42.从重新组合的DNA 植物中得到的新表达蛋白食物应对其可能引发谷物敏感性肠胃病的可能性进行评估,如果引入的基因材料是来自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或相关的谷物粮食。
43.应避免来自普遍过敏食物和对过敏体制人群会引发谷物敏感性肠胃病的基因转移,除非有文件记载,转移的基因对过敏或会引发谷物敏感性肠胃病的蛋白没有编码。

对主要成分的结构分析

44.对重组DNA植物主要成分浓度[5]的分析,特别对那些典型的食物,应与在同等条件下生长和收获的传统对比物进行等效分析的比较。在一些情况下,可能需要考虑在预期的条件下生长的重新DNA植物进行进一步的比较(如:除草剂的使用)。对任何观察到的差异具有的统计意义应在自然差异范围内进行评估,其参数决定其生物意义。评估中使用的比较器应是比较理想的近等基因系。 实际上,这不是在任何时候都是可行的,但应选择最靠近的系。比较的目的,结合必要暴露的评估,是为确立具有重要营养意义的物质或会影响食物安全的物质并没有以造成对人类健康不良影响的方式而发生改变。
45.试验位点应能反应相关的环境条件,使得植物品种能在这样的条件下生长。应有足够的试验位点,以便在这个范围内进行组成特性的准确评估。同样,对足够数量的繁殖进行试验,以使得对各种条件的暴露满足自然的要求。为了减少对环境和来自作物品种范畴内的自然发生的基因型差异的影响,应对每一个试验位点进行复制。应对一定数量的植物进行抽样,分析方法应具有足够的敏感,并对检测出主要成分差异有针对性。 

代谢评估

46.一些重组DNA植物以可以导致食物中新的代谢物或改变各种代谢物水平的方式进行修饰。还应考虑到代谢物在食物中积累的潜力并能对人类健康产生不良影响。这类植物的安全评估需要对残留和食物中代谢水平进行调查,并对营养素的任何变化进行评估。当食物中的残留或代谢水平确定后,必须考虑使用常规程序建立这类代谢物安全性对人类的潜在影响(如:评估食物中化学成分对人类的安全性的程序问题)。  

食品加工

47.食品加工潜在的影响,包括家庭食品的准备,来自重组DNA植物的食品都应得到考虑。例如:变更可能会发生在内源性毒素对热的稳定性或经加工后一种重要营养成分的生物有效度阶段。应对加工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是针对来自植物的食品添加成分的生产条件。如:蔬菜油,对油炸程序及任何提炼步骤提供相关信息。

营养修饰

48.应该对所有重组DNA 植物进行的主要营养物构成变化的评估已在‘主要成分构成分析’项下得到阐述。然而,从进行过修饰的重组DNA植物食品到有意地改变营养质量或功能的食品都应进行额外的营养评估,评价改变所带来的结果以及评价营养的摄入是否会受到将此类食品引入食品供应而发生变化的结果。 
49.有关食物利用和食用的已知结构的信息,以及其各种衍生物都应用作预料重组DNA植物食品摄入的可能性。应利用预期食品的摄入,评价变化的营养素在习惯性和最高水平消费所带来的营养上的影响。根据最高消费水平的估计,为发现任何不良营养反应提供了保证。应对特殊人群,像婴儿、孕妇、哺乳妇女、老年人及患有慢性病或免疫系统失调的人群,对他们的生理特点和代谢要求给予特殊的关注。根据对营养影响的分析和人口亚群膳食需求,有必要进行额外的营养评估。重要的是要查清修饰营养物在什么水平上达到生物有效度并随着时间、加工和储存仍保持稳定。
50.利用植物育种,包括体外核酸技术,改变作物营养水平可以两种途径广泛改变营养素。对植物构成进行预期的修饰可以改变植物产品整个的营养素,并且这一改变会影响食用此类食品个人的营养状况。非预期营养成分的改变可以获得同样的效果。尽管重组DNA植物成分被单独评价为安全,但是,还要就改变对整个营养素的影响做出决定。 
51.当修饰结果产生了一种食物产品时,如:菜籽油,其成分构成与传统对比物有极大的差异,利用额外的传统食物或食物成分(如:食品或食物成分,其营养构成与重组DNA植物食品相近)作为适当的比较器,评价对食品的营养方面的影响是必要的。
52.由于食品消费结构具有地域和文化上的差异,一种特定食品营养成分的改变对一些地区或一些文化民族可能比其它地区或民族产生更大的影响。一些食物植物作为一些人群一种特殊营养的主要来源。应确定营养成分和受影响的人群。
53.一些食物可能需要更多的试验。例如:动物饲料的研究可以保证重组DNA植物食品,如果期望营养成分的生物有效度发生变化或者成分构成不能与传统食物比较。而且,一些健康食品还需要进行特定的养分,毒性或其它适当的研究。如果食物的特性表明,现有的数据不足以进行完全的安全评估的话,需要对有机食品进行恰当的动物研究。

第5节 – 其它方面的考虑

对人类健康有意义物质的潜在累积

54.一些重组DNA植物可能展示出一些特征(如:耐除草剂),可能会间接地导致农药残留累积、残留代谢的改变、毒性代谢、污染物或其它对人类健康相关的物质的可能性。 安全评估应考虑这种积累的潜力。应实施建立这种复合成分的安全常规程序 (如:评价化学物对人类安全的程序) 。

耐抗生素标示基因的利用

55.在今后重组DNA植物的发展中应利用在食物中不会产生耐抗生素标示基因的替代性转变技术,这种技术不仅仅是现有的,而且还是安全的。 
56.从植物和食物产品到肠道微生物或人类细胞的基因转移被认为是一种少见的可能性,因为许多复杂和不可能的事件需要连续发生。然而,发生这类事件的可能性不能低估。[6]
57.对食品中含有耐抗生素标示基因进行安全评估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A)临床和兽医方面的使用以及有疑问的抗生素的重要性;(特定的抗生素是治疗临床病状的唯一选择(如:治疗特定的葡萄球菌感染的万古霉素)。耐这类抗生素的标示基因编码不应在重组DNA植物中使用。)
B)由耐抗生素标示基因编码的酶或蛋白是否在食物中存在将降低口服抗生素的治疗效力;及(评估应提供可能被食物中酶降解的口服抗生素剂量的预测,要考虑到抗生素的剂量,在接触肠道消化条件下,酶可能存在的剂量,包括中性或碱性胃的条件以及酶活动的辅助因素(如:腺甘三磷酸)和对这类因素在食物中浓度的估测。)
C)基因产品的安全,正如对任何其它表达基因产品情况一样。

58.如果数据和信息的评估表明,耐抗生素的标示基因或基因产品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标示基因或基因产品不应在食物中出现。如果食品生产中使用的耐抗生素的基因带有抗临床使用抗生素的编码,这类耐抗生素的基因不应出现在食物中。

对安全评估的审议

59.安全评估的目标是对新食物是否与传统对比物一样安全做出结论,并考虑任何营养结构或价值的改变对膳食的影响。然而,安全评估应根据原先安全评估有疑问的结论部分而得出的新科学信息进行审议。

附件:对可能过敏的评估
第1节 前 言
1.应对最终食品中可能出现的重组DNA植物的所有新表达蛋白[7]是否会引起过敏反应进行评估。其中应考虑该新表达蛋白是否构成已会引发过敏反应蛋白的一种,或者会引发新的过敏反应。
2.目前还没有权威测试可以预测人类对新表达蛋白的过敏反应,因此,我们建议采取全面、逐步、个案的方法,评估新表达蛋白的过敏可能性。既然没有单一标准可以进行有效预测,这一方法综合考虑了几种信息数据中获得的结果。
2.评估的最终结果就是要得出结论,说明该蛋白是否为食物过敏原。
第2节 评估战略
4.评估新表达蛋白过敏可能性的最初几步要确定:引入蛋白的来源;该蛋白氨基酸序列和已知过敏原之间是否有着显著相似;该蛋白的结构特性,包括但不仅限于,其对酶催降解的易感性,热稳定性和/或酸处理和酶处理。
5.由于没有一种单一试验可以完全预测IgE(人体免疫球蛋白E)对口服可能产生的反应,鉴定新表达蛋白的第一步应将新表达蛋白和已知过敏原的氨基酸序列及某些理化特征以证据权重的方式进行比较。这需要将新表达蛋白从重组DNA植物中分离出来,或是由其它来源合成或生产该物质。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明确显示该材料在结构、功能和生化方面都与重组DNA植物中的物质相当。应该特别注意表达载体的选择,因为不同载体(比如真核与原核系统)的翻译后修饰可能会对蛋白的潜在过敏性产生影响。
6.是否已知该蛋白的来源会引发过敏反应,确认这一点十分重要。已知过敏源分离出的基因应对过敏原进行编码,除非另有科学证据。
第3节 初步评估
3.1节 蛋白的来源
7.支持重组DNA植物食品安全的数据中,应该包括与供体生物有关的所有过敏性报告的相关信息。如果有合理的证据证明这些生物会出现IgE介导的口服、呼吸或接触过敏,就可以确定基因的过敏源。确知引入蛋白的来源,可以帮助确定过敏性评估中使用何种工具及相关数据。包括:供筛选用的血清,记录在案的过敏反应的种类、程度和频率,结构特性和氨基酸序列,(如可得到,)同一来源已知过敏蛋白的理化属性和免疫属性。
3.2节 氨基酸序列同源性
8.进行序列同源性比较是为了评估新表达蛋白的结构在何种程度上与已知过敏源相仿。这一信息将显示该蛋白是否具有潜在过敏性。在序列同源性的搜寻中,应将所有新表达蛋白的结构与所有已知过敏源进行比较。 在搜寻中应使用不同的运算法则,比如FASTA或BLASTP运算法则,以预测结构上的所有相似之处。对邻近相同氨基酸片断进行逐步搜寻的战略也可用于确定代表线性抗原表位的序列。搜寻邻近氨基酸的规模应以科学为依据,最终减少错误结果,不论结果是阳性还是阴性的。[8]应该采用已经验证的搜寻和评估程序,这样产生的结果富有生物学意义。
9.如果一个片断中含有80个或以上氨基酸且相同氨基酸的比率高于35%(2001年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或符合其它科学标准,新表达蛋白和已知过敏原之间就有可能发生IgE交叉反应。应该将新表达蛋白和已知过敏源之间进行的序列同源性比较中获得的信息进行报告,以便进行科学的个案评估。
10.序列同源性的搜寻有一定局限性。尤其是,这种对比仅限于公共数据库和科学文献中的已知过敏源序列。同时,如果非邻近抗原表位与IgE抗体结合,这种比较对发现非邻近抗原表位具有很大局限性。
11.序列同源性的阴性结果意味着新表达蛋白不是已知过敏源,而且也不太可能与已知过敏源发生交叉反应。如果结果显示不存在明显的序列同源性,该结果就应该和其它评估新表达蛋白战略中的数据一起考虑。如有必要,还应进一步研究(参见4和5节)。序列同源性的阳性结果则表明新表达蛋白有可能会引发过敏。应使用对已知过敏源过敏的人群的血清,进一步评估该产品。
3.3节  胃蛋白酶的抗性
12.已经观察到几种食物过敏源对胃蛋白酶消化产生抗性,因而,我们认为胃蛋白酶消化抗性和过敏可能性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9]所以,在适当的条件下,如果存在胃蛋白酶且蛋白呈现降解抗性,就需要进一步分析,以确定新表达蛋白是否会引发过敏。建立前后一致、证实验证的胃蛋白酶降解规程可以促进这种方法的使用。然而,还应该考虑到,不存在胃蛋白酶抗性并不排除新表达蛋白是相关过敏源的可能。
13.虽然强烈推荐使用胃蛋白酶抗性规程,但是应该认识到还存在其它酶易感性规程。如果有足够理由,可以使用其它规程[10]
第4节 特殊血清筛选
14.如果蛋白的来源为已知过敏源,或者与某已知过敏源序列同源,如果可以获得所需血清,应该进行免疫化验。由临床验证对蛋白来源过敏的个体中抽取的血清可以用于体外化验蛋白对IgE类抗体的特别结合。检验中的关键问题在于是否可以获得足够数量的人类血清[11]。除此之外,为了试验结果有效,还需规范血清的质量和化验程序。如要进行17段中谈及的试验,可以考虑进行目标血清筛选,针对那些来源于非已知过敏原的蛋白和那些没有表现出与已知过敏原序列同源的蛋白。
15.来自已知过敏源的新表达蛋白,仅有体外免疫化验的阴性结果还不够,还应进行其它试验,比如进行皮试和采用体内规程。[12]这些试验的阳性结果就意味着它是一个潜在的过敏原。
第5节 其它考虑
16.完全暴露性新表达蛋白以及相关食品加工的影响将有助于我们就其对人类健康是否存在潜在威胁得出一个全面结论。因此,在确定加工类型及其对最终食品产品中该种蛋白的影响时,应该考虑用于消费的食品产品的性质。
17.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可以考虑使用其它的方法和工具,做为评估战略的一部分来评估新表达蛋白的潜在过敏性。这些方法应该是科学可靠的,包括目标血清筛选(比如评估血清中是否存在蛋白与IgE的结合,试验中的血清是从经临床验证对广泛相关范围内的食物发生过敏的个体中抽取的);开发国际血清库;使用动物模式;检查新表达蛋白与过敏源相联系的T细胞抗原表位和结构基元。
 


 

[1]认识到在可预见的将来,现代生物技术食品将不作为传统对比物。
[2]实质等同概念在2000年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专家磋商的报告中有所描述 (文件 WHO/SDE/PHE/FOS/00.6, WHO, 日内瓦, 2000年)。
[3]国际论坛已制定出口服毒性研究的指导方针,如:对化学试验制定的经合发组织的指导方针。
[4]参考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2001年专家磋商报告,包括使用了几个“决策树”的参考资料,就这些指导方针撰写了附件。
[5]主要营养物或主要反营养物是特定食物的成分并可能会对整个膳食造成重大的影响。它们可能是主要构成的成分(脂肪、蛋白、作为营养物的碳水化合物或作为反营养物的酶抑制剂)或次要组成成分(矿物质,维他命)。主要毒素是指那些植物中遗传下来的毒性较大的成分,如那些毒性潜力和水平都可能对健康有重大影响的成分(例如:如果其水平提高的话,马铃薯中的 茄碱,小麦中的 硒 )及过敏源。
[6]在自然发生的细菌水平较高,且又耐抗生素的情况下,这类细菌将耐药性转移给其它细菌的可能性将是数量级,比在膳食食品和细菌中转移的可能性要高。

[7]这一评估战略并不适用于评估新表达蛋白是否会诱导谷物过敏或其它肠胃病。在“重组DNA植物食品安全评估守则的指导原则”中的第42段-(蛋白)过敏可能性的评估中,已经就肠胃病这个问题进行了讨论。同时,这一战略也并不适用于评估那些出于低变应目的而下行调节的基因食品。
[8]认识到,2001年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召开的磋商会上建议,将搜寻中的8种相同氨基酸片断改为6种。在分步比较中使用的多肽序列越小,就越有可能得到假阳性结果;相反,如果使用的多肽序列越大,就越有可能得到假阴性结果,从而降低比较的效果。
[9]运用《美国药典》(1995)中阐述的方法确立了这一相关性(Astwood及其他人,1996)。
[10]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关于生物技术食品过敏性的联合专家磋商会(2001)的报告:“6.4节胃蛋白酶抗性”。
[11]根据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关于生物食品过敏性的联合专家磋商会(2001年1月22-25日,意大利罗马),为实现99%的确定性至少需要8种相关血清,确保新蛋白不会是主要过敏源。同理,在确定是否为次要过敏源时,为达到相同水平的确定性至少需要24种相关血清。我们已经认识到可能无法获得同等数量的血清用于试验。
[12](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关于生物技术食品的联合专家磋商会报告中)提到了使用过敏人体细胞或组织培养进行过敏性试验的体内程序。

 


上一页上面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