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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届会议 |
2004年5月,罗马 |
联合国大会关于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和联合国工作人员养恤金联合委员会的决定(包括薪金比额和津贴的变化) |
1. 本文件目的是报告联合国大会第五十八届会议(2003年)所作的决定,该届会议审议了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和联合国工作人员养恤金联合委员会2003年年度报告的并向委员会通报关于专业及更高职类的工作人员和一般服务人员的服务条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联合国共同制度
2. 联合国大会重申其对单一的、统一的联合国共同制度的承诺,作为管理和协调联合国服务条件的基础。
专业和更高职类工作人员的服务条件
差值的变化
3. 按照联合国大会给予的长期授权,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审查了在纽约的联合国专业和更高职类工作人员的薪酬净额与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美国联邦公务员可比职位的薪酬净额的关系(差值)。根据委员会提交大会的报告, 20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纽约的联合国P-1至D-2人员的净薪酬与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美国联邦公务员净薪酬之间的差幅为111.9。
基本薪金/底薪比例
4. 联合国大会批准了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的建议,即重新使用1989年制定的基本薪金/底薪比例时的程序并只使用美国联邦公务员全国总薪金表(即不包括地点差价薪金)作为联合国基本薪金/底薪比例的参考标准。因此,暂时将基本薪金/底薪比例保持在目前的水平上。
应计养恤金薪酬
5. 按照联合国养恤金联合基金条例第54(b)条规定,每当纽约薪酬净额调整时,应修改专业和更高职类应计养恤金薪酬比例。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宣布,纽约任职地点差价增加5.2%,同时公布了专业和更高职类应计养恤金薪酬比例以相同的百分比加以调整,并从2003年9月1日起生效。估计这些变化对2004年粮农组织的财政影响为150万美元。
任职地点差价调整数
6. 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宣布,从2003年2月至2004年2月,罗马任职地点差价调整分类水平如下,表明了任职地点差价调整乘数相对汇率变化的波动:
表1
生活费用 |
任职地点及差价调整数 (应用4个月等待期) | ||||
月 份 |
指 数1 |
月 份 |
欧元/美元 汇 率 |
指 数 |
乘 数 |
2002年10月 |
102.5 |
2003年2月 |
0.931 |
123.5 |
23.5 |
2002年11月 |
105.9 |
2003年3月 |
0.929 |
123.7 |
23.7 |
2002年12月 |
105.9 |
2003年4月 |
0.929 |
123.7 |
23.7 |
2003年1月 |
106.5 |
2003年5月 |
0.868 |
131.3 |
31.3 |
2003年2月 |
106.8 |
2003年6月 |
0.849 |
134.0 |
34.0 |
2003年3月 |
107.0 |
2003年7月 |
0.875 |
130.4 |
30.4 |
2003年4月 |
107.2 |
2003年8月 |
0.877 |
130.7 |
30.7 |
2003年5月 |
107.3 |
2003年9月 |
0.922 |
125.1 |
25.1 |
2003年6月 |
107.2 |
2003年10月 |
0.875 |
131.0 |
31.0 |
2003年7月 |
107.3 |
2003年11月 |
0.852 |
134.1 |
34.1 |
2003年8月 |
107.6 |
2003年12月 |
0.842 |
135.5 |
35.5 |
2003年9月 |
108.0 |
2004年1月 |
0.801 |
141.7 |
41.7 |
2003年10月 |
108.1 |
2004年2月 |
0.804 |
141.6 |
41.6 |
一般服务人员和其他当地招聘人员类别的薪酬
罗马临时调整数
7. 按照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制定并由理事会批准的临时调整程序2,一般服务人员的薪金自2003年11月1日全面上调2.36%,其中包括因200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意大利财政立法而增加的0.17%。
8. 年度应计养恤金薪酬按照适用于实际薪金的同一上调整百分比作了调整(1对1临时调整程序)并与同一日期生效。
9. 子女津贴年度实际津贴额从1 028.24欧元调整到1 052.40欧元。鉴于这一数额比1997年11月1日起生效的数额(例如每年净额为1 077.33欧元),1998年11月1日之前上任并已经领到这一津贴的工作人员将保持较高的津贴额,直到今后规定给予的子女津贴达到或高于1997年11月1日生效的津贴额为止。
10. 第一和第二语言津贴的年度津贴额,按照适用于薪金净额的2.36%的相同上调率作了调整,并与同日即2003年11月1日起生效。
11. 以目前汇率计算,这些变化对粮农组织2004年的财政影响估计为145万美元。
两种职类工作人员均适用的服务条件
对工资和福利系统的审查
12. 联合国大会赞赏地注意到,委员会在批准的人力资源管理框架范围对工资和福利系统进行审查的工作不断取得进展。
13. 委员会继续审查工资和福利系统并考虑成员国在联合国大会地五十七届会议上提出的看法以及各组织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就下述方面做出决定:
核准和公布经修订的总体标准
应授权委员会主席宣布包括总体标准、职等描述符和新的工作说明格式在内的新的职位评价制度,以便为在2004年1月1日予以宣布而在本组织内进行内部磋商;
其秘书处应当每年提交关于各组织新标准的实施情况的报告;在18-24个月之后进行职位评价制度综合评估,并将必要的和需要同各组织和职工代表磋商的任何实质性设计变化提交委员会,供审查和批准;针对一般服务人员职位评价制度改革的建议作进一步研究并向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
宽幅工资/业绩工资
为了推动准备由自愿组织开展的试点研究并要求委员会主席争取招聘一名全职项目主管,建立一个由各组织和职工代表参加的工作组以及制定一份全面的项目计划来指导试点研究的筹备和实施工作。
合同安排
14. 委员会注意到,尽管各组织已经表明他们已经开始简化其各自的合同安排,但是各组织中的合同形式多种多样,而且正如联合国大会指出的那样,即应当减少合同的数量。委员会的结论是,虽然关于目前情况的信息很多,但在向大会提出建议之前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
15. 为做到这一点,委员会要求其秘书处与各组织进行合作,为所建议的三个类别 -- (a) 长期任命,(b) 定期任命和(c)临时任命 -- 分别准备一份合同范本,提供给第五十九届会议。应当提供有关每一类别招聘条件的详细情况,如任职期限;流动需要;试用期的要求;延续至其他类型合同的程序;报酬福利;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拨款;以及延聘和/或终止合同的程序等。
调 动
16. 委员会认识到,调动问题是各组织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且提出了四种需要制定计划来加强调动的关键领域:
特派任务生活津贴/特别行动津贴办法
17. 秘书处向委员会提交的一份说明含有一份概述,涉及联合国特派任务生活津贴的标准和做法,共同系统中其他一些机构对被派往家庭所在地以外任职地点的职工的做法和特别行动津贴办法的信息以及延长的月疏散津贴。收集到的信息表明,整个系统中存在着各种作法。
18. 委员会注意到所提交的信息并强调了进一步协调各组织在向职工提供非家庭所在地任职津贴方面的作法的必要性,从而避免竞争并促进人员流动。它要求各组织继续努力,制定出将适用于所有组织的管理办法并向委员会第五十九届会议(2004年)提交一份全面的报告。委员会还要求其秘书处同其他组织合作,对使委员会规定的特派任务生活津贴与每日生活津贴挂钩的可行性进行审议并提交报告。
19. 联合国职工养恤金联合委员会常设委员会于2003年7月召开会议,但是没有向联合国大会提出实质性的建议。联合国职工养恤金联合委员会全体会议将于2004年7月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其第五十二届会议。在此届会议上,养恤金委员会将履行养恤金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义务,就基金的业务活动向联合国大会作至少两年一次的报告。养恤金委员会将对2003年12月31日基金的最新精算估价结果进行审议,并且将根据基金条例和规定的要求或按照养恤金委员会现行作法,对若干议题进行审议。这些议题包括医疗顾问的报告;秘书长关于养恤金投资管理的报告;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行政支出;应急基金;常设委员会的选举;以及2005年常设委员会会议和2006年养恤金委员会会议的日期和地点。
20. 养恤金委员会2004年会议将审议的重要附加议题,包括管理批准书(Management Charter??)的实施进展报告;工作组有关养恤金委员会和常设委员会规模和构成的报告;对审查联合国职工养恤金联合委员会福利条款,特别是购买额外的缴款年数和在发放之后对养恤金进行调整的可能性方面的建议。还将对条例中涉及离异配偶的条款进行一项实施经历(an experience review ??) 的审查。
1 罗马国际官员生活费用指数。请注意该指数已经重新调整基数,从2000年10月1日即上一次生活费用调查日起生效。
2 CL 82/REP, 第186、187段; CL 86/REP, 第160(b)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