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统计协调工作组

协调工作组的历史

1959 年 - 爱丁堡会议

粮农组织国际海洋勘探理事会(ICES西北大西洋渔业国际委员会(ICNAF - 系西北大西洋渔业组织NAFO的前身)发起召开北大西洋地区渔业统计专家会议(1959年9月22-29日,苏格兰爱丁堡),目的是确定北大西洋地区的渔业统计要求,并提出定义和分类建议,协调不同国际组织的统计数据收集工作。来自14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70位代表和观察员出席了会议。

爱丁堡会议提议成立的常设工作组自开始便被称为“渔业统计协调工作组”(CWP)。

1959 年 – 成立渔业统计协调工作组

粮农组织大会1959年第十届会议通过了23/59号决议,其中大会(i)满意地注意到爱丁堡会议“商定了向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提出的旨在改善和大幅简化北大西洋地区渔业统计信息收集和报告的建议”;和(ii)同意“粮农组织应将其报告转发有关政府和国际组织,请它们考虑实施其中所载建议”。

大会在同一决议中同意,“工作组成员应包括由加拿大、德国、冰岛和联合王国各政府提名的一位政府专家,国际勘探委员会秘书长和西北大西洋渔业国际委员会执行秘书分别提名的一位专家,粮农组织总干事提名的一位专家,以及工作组本身提名的其他专家”。决议最后授权并要求“总干事根据粮农组织章程第VI条设立工作组,并安排粮农组织渔业司履行工作组秘书处职责”。

随后,ICES 和ICNAF两机构同意参加并支持渔业统计协调工作组的工作,而且四个国家的政府同意指派专家参与。

1968年 – 调整渔业统计协调工作组的名称和构成

在第五届会议之后,渔业统计协调工作组以及ICNAF、ICES和粮农组织渔业委员会就如何“轮换和促进参加”CWP会议进行了讨论。粮农组织理事会在其第五十一届会议(1968年第1/51号决议)上将工作组的名称改为“大西洋渔业统计协调工作组”(简称CWP),并决定将“……由专家组成;粮农组织、ICES和ICNAF根据各自的章程规则,任命最多四名专家。粮农组织理事会还(i)确认,就粮农组织而言,渔业统计协调工作组是根据《章程》第VI条第2款设立的专家工作组,(ii)根据第VI条第3款授权粮农组织总干事决定渔业统计协调工作组的职权范围和征得ICES及ICNAF的同意,并颁布修订的章程以反映出当前决议的内容,以及(iii)同意,粮农组织应继续为工作组提供秘书处服务。

1976年至1993年 – 就全球渔业统计问题开展机构间协调的若干建议

在这一时期举行了几次非正式会议和全体会议,讨论有关扩大渔业统计协调工作组在大西洋以外区域的覆盖范围、成员数量和活动区域以覆盖世界所有海域,应对在其他海洋开展协调的迫切需要。然而,一些与会者认为,对渔业统计协调工作组作出的上述改变会使其职能多样化,而这种超负荷情况或将导致工作组无法继续有效地发挥作用。

1995年 - 重组渔业统计协调工作组

1995年对渔业统计协调工作组进行了重整,旨在更好地满足对可靠渔业统计数据日益增长的需求,包括因落实各类文书所产生的统计信息需求,例如《实施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跨界渔类资源和高度洄游性鱼类资源养护和管理条款的1995年联合国协定》、1993年《关于促进遵守公海渔船国际养护和管理措施的协定》和自愿性《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新章程获得1995年6月举行的粮农组织理事会第一〇八届会议通过,而议事规则由渔业统计协调工作组第十六届会议(1995年3月20-25日,马德里)通过。

鉴于重组后渔业统计协调工作组的工作范围不再局限于大西洋,更多的区域渔业机构成为渔业统计协调工作组的参与组织:太平洋共同体秘书处(SPC)和国际捕鲸委员会(IWC)于1997年加入,南部蓝鳍金枪鱼养护委员会(CCSBT)于1998年加入,印度洋金枪鱼委员会(IOTC)于1999年加入,美洲热带金枪鱼委员会(IATTC)于2000年加入。完整列表

2016年 -

自1960年以来,工作组共举行了16次会议,会议间隔通常不超过三年。在此提供所有会议的举办日期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