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 128/INF/12


理事会

第一二八届会议

2005年6月20-25日,罗马

部长级林业会议
(2005年3月14日,罗马)的结果

部长级林业会议的声明,2005年3月14日

引 言

1 总干事按照2003年大会第三十二届会议的要求,于2005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三次部长级林业会议(头两次部长级渔业会议分别于1995年和1999年举行)。

2 出席部长级会议的有一名国家元首 (刚果总统Denis Sassou Nguesso阁下)、28名部长、19名副部长和90名国家林业机构的首长。

3 哥斯达黎加环境及能源部长Carlos Manuel Rodríguez Echandi 阁下和联合王国环境及农业环境首相尊敬的Elliot Morley当选为会议的共同主席。

4 会议一致通过了部长级林业会议(2005年3月14日,罗马)的声明, (附录A)。出席会议的成员名单列在声明之后。。

部长级林业会议(2005年3月14日)的目的:

  1. 为增加林火方面的国际合作促成高层政治承诺;
  2. 促进对可持续森林管理,包括森林对实现对千年发展目标的贡献的高层承诺;
  3. 向部长们介绍粮农组织在各国恢复和重建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2005年3月14日的部长级林业会议声明呼吁粮农组织:

附录A

部长级林业会议 声 明

2005年3月14日

我们,负责林业的部长或部长的代表,于2005年3月14日在意大利罗马聚会,参加粮农组织总干事召集的部长级林业会议,审议《关于包括林火在内的可持续森林管理的国际合作》,

忆及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环发会议)《森林原则》和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实施计划》的重要性和持续相关性,并重申我们对其所作的的承诺,

强调森林为全世界人民,尤其是为森林对其国家发展至关重要的国家提供的多种经济、环境、社会和文化效益及服务,并再次强调可持续森林管理对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对减贫、粮食安全、能源和纤维供应、土地生产力、乡村发展、水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抗御全球变暖、生态效益维持、土壤保护和防治荒漠化、景观恢复的重大贡献,从而对实现《联合国千年宣言》,包括国际上商定的发展目标的重大贡献,

注意到国内森林执法和治理及合法采伐的木材和森林产品贸易的重要性,从而有助于可持续森林管理,并认识到已促进政治意愿和承诺并确定了能力建设需要的区域进程,

欢迎在各级可持续森林管理方面迄今取得的进展,包括制定和实施国家森林计划、标准和指标、自愿林业作业规范、基于市场的文书和参与性透明方法,以及建立公共与私营伙伴关系,尤其是亚洲森林伙伴关系和刚果盆地森林伙伴关系及山区伙伴关系,

虽然取得了进展,但是对许多地区砍伐森林和森林退化以及非法采收的木材和非木材森林产品,包括野生动物的贸易,深表关切,

认识到现有标准和指标制定进程确定的可持续森林管理的七个主题要素,这些要素为可持续森林管理提供了一个参考框架,正如联合国森林论坛第四届会议承认的那样,

对于国际社会为应对2004年12月26日发生的印度洋海啸灾难提供空前援助表示赞赏,并强调亟需与受灾国政府合作,为灾区的森林恢复以及森林抗御自然灾害功能的恢复作出长期的合作努力,

强调需要加强政治承诺,以增进森林部门与包括农业、自然保护、贸易、金融、运输、能源、旅游和采矿在内的其它部门之间,包括与私营部门以及民间社会之间各级的沟通、政策协调、国际合作和跨部门合作,

并强调需要加速联合国环发会议和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以来国际上商定的与森林有关的行动,为此,认识到许多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需要新的额外资源及适当的、环境上合理的技术,以及有效应用这些技术所需的培训和技术合作,

确认迫切需要改进可持续管理森林的竞争状况,

认识到迫切需要开展国际合作,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可行和竞争的情况下可持续利用其天然林,

强调森林应成为全球政治议程的重点,以便在实地加速落实商定的行动,并加强各级的行动,

还注意到2005年5月联合国森林论坛第五届会议即将进行的审议活动的重要性,

还强调在可持续发展中需要更加重视林火,认识到虽然火是一种重要的生态过程和一个重要的土地管理手段,但是火会产生负面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造成森林退化,因此同时是对可持续森林管理的一种严重威胁和挑战,

注意到火的有效管理需要预防,包括公共教育、防火、灭火和恢复,还注意到虽然这些工作主要是国家的责任,但迫切需要弥合查明的知识或技术差距,加强在林火方面的国际合作,

强调可持续森林管理在防火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防火是可持续森林管理的一个关键成分,

注意到2003年在澳大利亚举行的国际荒地野火问题首脑会议上提出的防火管理国际合作模式可供希望在这一领域合作的各国使用,

强调需要在与森林有关的措施和行动中避免活动重复,

认识到在一些地区,入侵品种对森林的影响正在增加,需要在区域和国际上为解决这一问题作出合作反应,

欢迎粮农组织开展的关于全球森林信息和监测及森林评估和报告的工作,包括通过全球森林资源评估和《世界森林状况》开展的工作,

赞赏地认识到森林合作伙伴关系11在支持联合国森林论坛,尤其是支持加强有关森林问题的国际合作和协调以及支持国家努力实现可持续森林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并需要加强森林合作伙伴关系,

认识到粮农组织主持的国家森林计划基金对许多发展中国家努力分享知识、加强能力建设和实施国际上商定的与森林有关的行动,包括政府间森林小组/政府间森林论坛的行动建议的重大贡献。

我们承诺进一步改进我们各国的森林管理和部门间合作及加强国际合作,以便在全世界实现可持续森林管理。

我们进一步承诺

改进森林政策与经济、环境和社会政策的协调,以便增加可持续森林管理对可持续发展及实现联合国千年宣言中所包含的相关承诺,包括国际上商定的发展目标的贡献,

改进国内森林执法和治理并为此目的促进国际合作,以支持来自合法采伐和可持续管理的森林的木材和森林产品国际贸易,

加强关于林火方面的国际合作,

根据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第2000/35号决议,共同努力以建设性和有效方式举行联合国林业论坛第五届会议,以表明我们对可持续森林管理的重新承诺,

加强粮农组织在国际森林方面的领导作用,包括通过其在森林合作伙伴关系方面继续发挥领导作用和加强促进作用,

在国家一级保持并在必要时增加对森林评估和报告的支持,在国际一级协调并改进关于森林的国际报告,

为了有助于我们国家的努力,我们

呼吁粮农组织与各国和其他国际伙伴,包括国际减灾战略的合作,制定一项战略以加强关于荒地野火的国际合作,增长知识,增加获取信息和资源的手段,探讨在所有各级开展合作的新办法,

呼吁粮农组织进一步开展研究,根据要求帮助各国制定和实施森林环境效益补偿项目,并评估这些项目的各种效益(水、碳及生物多样性),

要求粮农组织与森林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及其他伙伴合作,包括通过公私营伙伴关系,努力帮助各国建立可持续森林管理的能力,协助他们加强其立法、政策、机构和计划,包括教育和培训,

进一步要求这项工作包含支持国内防止非法采伐木材及非木材产品,其中包括防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计划,

呼吁粮农组织继续保持其对森林合作伙伴关系的坚强承诺和领导作用,在这方面,加强其与其他国际伙伴的合作,以加强全球与区域之间的协调和交流,有助于促进关于可持续森林管理方面的区域合作,

敦促粮农组织扩大及加强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能力建设,以加强实施可持续森林管理,

敦促粮农组织在其工作计划中进一步促进和采用综合跨部门办法,帮助实现可持续森林管理,并履行联合国千年宣言中作出的承诺,包括国际上商定的发展目标,

呼吁粮农组织继续与其他国际组织合作,发挥领导作用,促进国际森林政策对话,阐明森林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以及正如可持续森林管理主题成分中所表明的,提供与森林和可持续森林管理有关的优质、易于获取的全球信息,为将于2005年9月举行的千年回顾首脑会议提供与森林有关的投入,

呼吁粮农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并与联合国其他机构、森林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及其他伙伴密切合作,在对印度洋海啸的回应中为有关森林的恢复努力提供技术支持和协调,

呼吁粮农组织为2005年5月的联合国森林论坛第五届会议提供投入。

以上部长级林业会议声明于2005年3月14日在127个成员的部长和高级官员出席的会议上获得通过。这些国家是:阿富汗、阿尔及利亚、安哥拉、阿根廷、亚美尼亚、澳大利亚、奥地利、孟加拉国、比利时、贝宁、玻利维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巴西、保加利亚、布基纳法索、喀麦隆、加拿大、佛得角、中非共和国、智利、中国、哥伦比亚、刚果、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克罗地亚、古巴、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丹麦、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埃及、萨尔瓦多、厄立特里亚、爱沙尼亚、欧洲共同体、斐济、芬兰、法国、加蓬、冈比亚、德国、加纳、希腊、危地马拉、几内亚、洪都拉斯、匈牙利、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伊拉克、爱尔兰、意大利、日本、约旦、肯尼亚、吉尔吉斯斯坦、科威特、拉脱维亚、黎巴嫩、莱索托、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立陶宛、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来西亚、马里、马耳他、毛里塔尼亚、毛里求斯、墨西哥、摩洛哥、莫桑比克、缅甸、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尔、尼日利亚、挪威、阿曼、巴基斯坦、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卡塔尔、大韩民国、摩尔多瓦共和国、罗马尼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圣马力诺、沙特阿拉伯、塞内加尔、塞尔维亚和黑山、塞拉利昂、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斯里兰卡、苏丹、斯威士兰、瑞典、瑞士、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泰国、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东帝汶、突尼斯、土耳其、乌干达、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联合王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乌拉圭、瓦努阿图、越南、也门、赞比亚、津巴布韦。


1 森林合作伙伴关系成员组织:国际林业研究中心;粮农组织(主席);国际热带木材组织;国际林业研究组织联合会;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全球环境基金秘书处;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秘书处;联合国森林论坛秘书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混农林业中心;世界银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