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为减轻2019冠状病毒病对粮食市场的影响而出台的应对政策–最新消息
西部非洲
· 乍得于2020年4月24日起豁免基本食品的进口关税,包括玉米、稻米、小米、高粱和小麦。该项豁免的有效期至2020年12月。
· 马里于2020年4 月17 日起禁止部分食品的出口和再出口,包括稻米、小米、糖、牛奶和面食,并降低稻米和牛奶的进口关税。此外,3 月 27 日,商业与竞争总局对稻米、糖、植物油和面包等重要主粮实施价格上限。
南部非洲
· 在南非,最初被禁止于封锁期营业的非正式贸易商获准于4 月初恢复营业,但需具备许可证。
· 在津巴布韦,政府和食品行业企业于4 月就价格冻结达成一致意见,基本食品的价格将维持在3月底的水平。
东部非洲
• 肯尼亚于2020年3月26日宣布将所有商品的增值税从16% 下调至14% ,该政策于4 月 1 日起生效。
• 索马里于2020年4 月15 日起对稻米和枣类暂停征税,并对面粉和食用油减少征税。
• 苏丹于2020年4 月2 日宣布实施高粱出口禁令,该禁令于4 月15 日起生效,目的是确保国内供应。其还于4 月采取了各项措施来应对食品价格过高的问题。
东亚
· 孟加拉国提高了2020年Boro季稻谷收购目标(高于去年同期水平),以增加储备,并正在以补贴价格向贫困人口分售稻米。
· 缅甸于2020年4 月下旬批准划拨一笔380 亿缅甸元的资金,用于采购5 万吨稻米和1.2 万吨食用油作为国家储备。
· 斯里兰卡于2020年4 月10 日设定新的稻米最高零售价,并宣布碾米厂为确保市场供应的基本服务设施(FPMA粮食政策)。
独联体(亚洲和欧洲)
· 该分区域一些国家实施了暂时取消或放宽进口限制的措施(FPMA粮食政策)。
· 哈萨克斯坦于2020年4 月3 日批准对关系民生的9 类食品实行价格上限;随后在5 月6 日,又将相关食品类别增加到19 种,包括面粉、面包、稻米和葵花籽油。伴随紧急状态的结束,其于5 月11 日中止实施价格上限措施。
· 塔吉克斯坦于2020年4 月25 日起对谷物、豆类、土豆和肉制品等多种主食实施临时出口禁令。
· 乌克兰于2020年4 月23 日再次出台国家食品价格调控措施,涉及面粉、荞麦、面食、面包、牛奶和糖在内的一系列食品。
中美洲及加勒比
· 哥斯达黎加于2020年4 月25 日颁布法令,允许以6.5%的关税税率进口50012吨稻米,该税率低于当前生效的关税税率(35% )。
· 洪都拉斯于2020年4 月25 日宣布将3 月21 日推出的基本食品价格上限措施延长至5月27 日。
· 萨尔瓦多采购了约5 万吨白玉米、7000 吨稻米和5000 吨豆类,以增加其国家战略储备(FPMA粮食政策)。
· 萨尔瓦多和洪都拉斯于3 月下旬中止红豆出口,以确保国内供应充足。在萨尔瓦多,此类临时出口禁令的有效期至2020年12 月31 日,在洪都拉斯,其终止日期有待另行通知。
· 危地马拉于2020年3 月21 日设定免税进口配额,对20 万吨白玉米和15.2 万吨稻米免征关税,有效期至今年年底,其目的是增加国内供应。
南美洲
· 阿根廷于2020年4 月17 日宣布将3 月20 日推出的基本食品价格上限措施延长30天,至5月20 日。
· 玻利维亚多民族国于2020年4 月13 日起暂停征收小麦进口关税,为期两年。
· 哥伦比亚于2020年4 月9 日起对玉米、高粱和大豆免征进口关税,直至2020年6 月30 日(FPMA粮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