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反刍兽疫

促进有利环境,加强兽医能力建设

构建适合全球根除小反刍兽疫计划实施的环境需要有合理的结构化行动框架,有农民和牧民的全力支持和参与,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框架和强有力的兽医机构。  

次级构成要素1.1:小反刍兽疫战略和技术规划

采用循序渐进方式根除小反刍兽疫的国家将制定《国家战略计划》,并补充以下相关技术计划:《国家评估计划》(针对进入第一阶段的国家);《国家控制计划》(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国家);国家根除计划(针对进入第三阶段的国家)。这些计划将与构成要素2中的流行病学评估综合使用,还将支持区域经济共同体制定符合全球小反刍兽疫控制和根除策略的区域战略。

次级构成要素1.2:利益相关者的意识和参与度

如果希望小反刍动物价值链相关参与者能有效地参与计划的实施,那么提高他们对小反刍兽疫的防控意识至关重要。利益相关方组织及其开展的活动将由国家层级来确定,同时制定和宣传相关倡导宣传策略和资料。公共兽医机构和非政府组织之间应建立积极的合作关系,促进与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组织的合作。在兽医官方机构监督下,积极为有需求地区的社区动物卫生工作者提供相关培训支持。 

次级构成要素1.3:法律框架

适当的法律框架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尤其是兽医机构提供实施根除小反刍兽疫措施所需权力和能力的基石。国际兽疫局兽医立法支持计划以及粮农组织的法律部门将帮助各国适当更新其法律框架以便实施。通过与区域经济共同体协作,全球根除小反刍兽疫计划将推行区域研讨会以协调兽医策略。 

次级构成要素1.4:加强兽医机构效能

已经开展过国际兽疫局兽医机构效能评估的国家将由全球根除小反刍兽疫计划指定的相关机构和决策者对其评估结果和建议进行审查。鼓励那些完成兽医机构效能达五年以上的国家继续申请开展兽医机构效能后续评估或者进行兽医机构效能评估差距分析(如果还没有进行)。国际兽疫局区域和次区域办事处将与区域经济共同体协调分析兽医机构效能评估报告和差距分析报告以便更好地确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