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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范围

本标准简述植物检疫输入管理系统的结构和运作以及在制定、实施和修订这一系统时应考虑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本标准中,提及法规、程序、措施或行动时,系指植物检疫法规等,除非另有说明。

参考文献

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应用协定,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日内瓦
外来生物防治物输入和释放行为守则,1996年,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3号,粮农组织,罗马
确定某一地区的有害生物状况,1998年,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8号,粮农组织,罗马
出口认证制度,1997年,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7号,粮农组织,罗马
植物检疫术语表,2003年,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5号,粮农组织,罗马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1996年,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2号,粮农组织,罗马
违规和紧急行动通知准则,2001年,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13号,粮农组织,罗马
监视准则,1998年,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6号,粮农组织,罗马
限定有害生物清单准则,2003年,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19号,粮农组织,罗马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1997年,粮农组织,罗马
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包括环境风险和活体转基因生物分析,2004年,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11号,粮农组织,罗马
与国际贸易有关的植物检疫原则,1995年,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1号,粮农组织,罗马
建立非疫区的要求,1996年,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4号,粮农组织,罗马
关于建立非疫区产地和非疫生产点的要求,1999年,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10号,粮农组织,罗马

定 义[1]

有害生物发生率低的地区

主管当局认定特定有害生物发生率低、并采取有效的监视、控制或根除措施的一个地区,既可是一个国家的全部或部分,也可是若干国家的全部或部份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1997年]

生物防治物

用于有害生物防治的一种天敌,拮抗生物或竞争性生物以及其他能自我复制的生物体 [国际植检措施标准 第3号,1996年]

商 品

为贸易或其它用途被调运的一种植物、植物产品或其他产品[粮农组织,1990年;植检临委修改,2001年]

遵守程序(货物)

用于核实货物符合规定的植物检疫要求的官方程序[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1999年]。

货 物

从一个国家运往另一个国家,当有要求时注明在同一植物检疫证书中一定数量的植物、植物产品和/或其他物品(货物可由一批或数批组成)[粮农组织,1990年;植检临委修改,2001年]

过境货物

不进口某国而是途经该国运往另一个国家的货物采用官方程序确保货物不打开、不分散、不与其它货物合并亦不改变包装[粮农组织,1990年;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修改,1996年;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1999年;国际植检措施标准,2002年前为过境国]

扣 留

货物因植物检疫原因而被官方扣留或监管(见检疫)[粮农组织,1990年;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1999年]

进 入(货物的)

货物从入境口岸进入某地区[粮农组织,1995年]

紧急行动

在新的或意料之外的植物检疫情况下迅速采取的一种植物检疫行动[植检临委,2001年]

进 入(有害生物的)

一种有害生物进入该有害生物尚不存在、或虽已存在但分布不广、正在进行官方防治的地区[粮农组织,1995年]

侵 染(一种商品的)

某种商品中存在有关植物或植物产品的活的有害生物。侵染包括感染[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1997年;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修改,1999年]

检 验

对植物、植物产品或其它限定物进行官方的直观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有害生物和/或是否符合植物检疫法规[粮农组织,1990年;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

检疫员

由国家植物保护机构授权履行其职责的人员[粮农组织,1990年]

原定用途

进口、生产或使用植物、植物产品或其他限定物品所声明的目的 [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16号,2002年]

拦截(货物的)

禁止或限制不符合植物检疫法规的进口货物进入。[粮农组织,1990年;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

传 入

导致有害生物定殖的进入[粮农组织,1990年;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国际植物保护公约》,1997年]

IPPC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该公约于1951年存于罗马联合国粮农组织,后经修改[粮农组织,1990年;植检临委修改,2001年]

监 测

为核查植物检疫状况而持续进行一项官方活动[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1996年]

NPPO

国家植物保护机构[粮农组织,1990年;植检临委修改,2001年]

官方的

由国家植物保护机构建立、授权或执行的[粮农组织,1990年]
官方防治

积极实施强制性植物检疫法规及应用强制性植物检疫程序,目的是为了根除或封锁检疫性有害生物或非检疫性限定有害生物(见术语补编1)[植检临委修改,2001年]

包 装*

用于支撑、保护或装载某种商品的材料[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20号,2004年]

途 径

任何可使有害生物进入或扩散的方式[粮农组织,1990年;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

有害生物

任何对植物或植物产品有害的植物、动物或病原体的种、株(品)系、或生物型[粮农组织,1990年;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国际植物保护公约》,1997年]

有害生物分类

确定一种有害生物是否具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特性或非检疫性限定有害生物的特性的过程[植检临委,2001年]

非疫区

科学证据表明,某种特定的有害生物没有发生并且官方能适时保持此状况的地区[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

非疫产地

科学证据表明特定有害生物没有发生并且官方能适时在一定时期保持此状况的生产地区[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10号,1999年]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

评价生物或其它科学和经济证据以确定是否应限定某种有害生物及将为此采取的任何植物检疫措施的力度的过程[粮农组织,1995年;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修改,1997年]

植物检疫行动

为执行植物检疫法规或程序而采取的官方行动,如检验、检测、监视或处理等[植检临委,2001年]

植物检疫证书

参照《国际植物保护公约》证书样本所制定的证书[粮农组织,1990年]

植物检疫法律

授权国家植物保护机构起草植物检疫法规的基本法[粮农组织,1990;粮农组织修改,1995]

植物检疫措施(商定的解释)

旨在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入和/或扩散或限制非检疫性限定有害生物的经济影响的任何法律、法规或官方程序[粮农组织,1995年;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修改,1997年;植检临委,2002年]

植物检疫措施一词的商定解释,说明了植物检疫措施与非检疫性限定有害生物的关系。这种关系在《国际植物保护公约》(1997年)第11条中未得到适当反映。

植物检疫程序

官方规定的执行植物检疫法规的任何方法,包括与限定有害生物有关的检验、检测、监视或处理的方法[粮农组织,1990年;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1990年;植检临委,2001年]

植物检疫法规

为防治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入和/或扩散或者限制非检疫性限定有害生物的经济影响而作出的官方规定,包括制定植物检疫验证程序[粮农组织,1990年;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1999年;植检临委修改,2001年]

植物产品

未经加工的植物性材料(包括谷物)以及那些虽经加工,但由于其性质或加工的性质而仍有可能造成有害生物扩散危险的产品[粮农组织,1990年;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修改,1997年]

种 植(包括再种植)

将植物置于生长介质中或通过嫁接或类似操作以确保其以后的生长、繁殖的任何操作[粮农组织,1990年;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修改,1999年]

植 物

活的植物及其器官,包括种子和种质[粮农组织,1990年;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修改,1997年]

PRA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 [粮农组织,1995年;植检临委修改,2001年]

预先核可

由目的地国的国家植物保护机构或在其定期监督下在原产国进行的植物检疫出证或核可[粮农组织,1990年;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

禁 令

禁止特定的有害生物或商品输入或流通的植物检疫法规[粮农组织,1990年;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

检 疫

对限定物采取的官方限制,以便观察和研究,或进一步检验、检测或处理[粮农组织,1990年;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1999年]

检疫性有害生物

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并进行官方防治的有害生物[粮农组织,1990年;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国际植物保护公约》,1997年]

区域植物保护组织

具有履行《国际植保公约》第IX条规定的职责的政府间组织[粮农组织,1990年;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1999年;原为(区域)植物保护组织]

限定物

认为需要采取植物检疫措施的任何能藏带或传播有害生物的植物、植物产品、仓储地、包装、运输工具、集装箱、土壤和其它生物、物品或材料,特别是在涉及国际运输的情况下[粮农组织,1990年;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国际植物保护公约》,1997年]

非检疫性限定有害生物

一种非检疫性有害生物但它在供种植的植物中存在危及这些植物的原定用途而产生无法接受的经济影响,因而在输入的缔约方领土内受到限制[《国际植物保护公约》,1997年]

限定有害生物

一种检疫性有害生物或非检疫性限定有害生物[《国际植物保护公约》,1997年]

限 制

允许特定商品按照具体要求输入或流通的植物检疫法规[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1996年;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修改,1999年]

RNQP

非检疫性限定有害生物[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16号,2002年]

RPPO

区域植物保护组织[粮农组织,1990年;植检临委修改,2001年]

扩 散

有害生物在一个地区内地理分布的扩展[粮农组织1995年]

系统方法

综合各种有害生物风险管理措施,其中至少有两种可以单独发挥作用,最终实现植物检疫保护的适当水平[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14号,2002年]

检 测

对确定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或为鉴定有害生物而进行的除目测以外的官方检查[粮农组织1990年] 处 理 旨在灭杀、灭活或消除有害生物或使有害生物丧失繁殖能力或活力的官方许可的做法[粮农组织,1990年;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15号,2002年;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18号,2003年]

要求概要

输入植物检疫管理系统的目的是,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或限制非检疫性限定有害生物与输入商品或其他限定物一起进入。输入管理系统应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程序的管理框架;一个负责该系统运作或监督该系统的官方主管部门国家植保机构。法律框架应包括:国家植保机构履行其职责的法定权力;输入商品应当遵守的措施;有关输入商品和其它限定物品的其它措施(包括禁令);以及当发现违规情况或需要紧急行动的情况时可采取的行动。它可包括关于过境货物的措施。

在实施输入管理系统时,国家植保机构有一些职责。这些职责包括《国际植保公约》(1997年)第IV条第2款中确定的有关输入的以下方面职责:监视,检验,灭菌或消毒,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活动,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发展。这些职责涉及以下领域的有关职能:行政管理;检查和遵守情况核查;对违规采取行动;紧急行动;人员授权;解决争端。此外,缔约方可以给予国家植保机构其他职责,如管理措施的制定和修改等。国家植保机构需要资源来履行这些职责和职能。还需要国际和国家联络,文献记录、情况交流和审查。


[1]  方括号中的参考资料系指术语的定义或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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