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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1]

范围

本标准详细介绍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工作,以确定有害生物是否为检疫性有害生物。本标准说明用于风险评估的完整过程以及风险管理备选方案的选择。

S1  本标准还含有关于植物有害生物对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风险的分析,其中包括影响有害生物分析地区含有的非种植/非管理植物、野生植物、生境及生态系统。对《国际植保公约》关于环境风险范围的解释性说明见附录I。

S2  就评价活体转基因生物(LMOs)对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潜在植物检疫风险提供指导。该指导并不改变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11号的范围,但旨在明确与活体转基因生物植物检疫风险分析有关的问题。在附件2中对《国际植保公约》关于活体转基因生物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范围给予了一些解释性说明。

参考资料

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实施协定,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日内瓦。

S2  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年,蒙特利尔。

S2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2000年,蒙特利尔。

S2  外来生物防治物的输入和释放行为守则,1996年,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3号,粮农组织,罗马。
确定某一地区的有害生物情况,1998年,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8号,粮农组织,罗马。

S2  粮食和农业生物技术术语,2002年。研究与技术文集第9号,粮农组织,罗马。

S2  植物检疫措施术语表,2003年。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5号,粮农组织,罗马。

S2  术语表补编1:限定有害生物官方防治概念的解释和运用,2002年,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5号,粮农组织,罗马。

S2  术语表补编2:关于理解潜在经济重要性和包括提及环境考虑在内的有关术语的准则,2003年。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5号,粮农组织,罗马。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1996年,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12号,粮农组织,罗马。

S2  植物检疫证书准则,2001年。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12号,粮农组织,罗马。

定 义[2]

地 区

官方划定的一个国家的全部或部分、或若干国家的全部或部分[粮农组织,1990年;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以世界贸易组织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应用协定为基础]

商 品

为贸易或其他用途被调运的一种植物、植物产品或其他限定物[粮农组织,1990年;植物检疫措施临时委员会修改,2001年]

货 物

从一个国家运往另一个国家,需要时注明在同一植物检疫证书中一定数量的植物、植物产品和/或其他限定物(货物可由一批或数批组成)[粮农组织,1990年;植物检疫措施临时委员会修改,2001年]

原产国(植物产品货物)

生产植物产品的植物的生长国[粮农组织,1990年;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修改,1996年;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1999年]

原产国(植物货物)

植物生长国[粮农组织1990年;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修改,1996年;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1999年]

原产国(植物和植物产品以外的限定物)

限定物最初受到有害生物污染的国家[粮农组织,1990年;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修改,1996年;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1999年]

受威胁地区

生态因素适合一种有害生物的定殖,该有害生物的发生将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地区[粮农组织,1990年;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修改,1996年;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1999年]

进入(有害生物)

一种有害生物进入该有害生物尚不存在,或虽已存在但分布不广且正在进行官方防治的地区[粮农组织,1955年]

定 殖

当一种有害生物进入一个地区后在可预见的将来能长期生存[粮农组织,1990年;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国际植物保护公约》,1997年;原为定殖的]

传 入

导致有害生物定殖的进入[粮农组织,1990年;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国际植物保护公约》,1997年]

S2 活体转基因生物

任何具有凭借现代生物技术获得的遗传材料新异组合的活生物体(《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2000年)

S2 LMO

活体转基因生物

S2 现代生物技术

指下列技术的应用:

a. 试管核酸技术,包括新组合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和把核酸直接注入细胞或细胞器;或
b. 超出生物分类学科的细胞融合

此类技术可克服自然生理繁殖或重新组合障碍,且并非传统育种和选种中所使用的技术。(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2000年)

IPPC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该公约于1951年存于罗马粮农组织,后经修改[粮农组织,1990年;植物检疫措施临时委员会修改,2001]

国家植物保护机构

政府为履行《国际植保公约》中规定的职责而设立的官方机构[粮农组织,1990年;原为(国家)植物保护机构]

NPPO

国家植物保护机构[粮农组织1990年;植物检疫措施临时委员会修改,2001年]

官方的

由国家植物保护机构建立、授权或执行的[粮农组织,1990年]

途 径

任何可使有害生物进入或扩散的方式[粮农组织,1990年;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

有害生物

任何对植物或植物产品有害的植物、动物或病原体的种、株(品)系、或生物型[粮农组织,1990年;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国际植物保护公约》,1997年]

有害生物分类

确定一个有害生物是否具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特性或非检疫性限定有害生物的特性的过程[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11号,2001年] 非疫区 科学证据表明,某种特定的有害生物没有发生并且官方能适时保持此状况的地区[粮农组织,1995年]

非疫生产点

科学证据表明特定有害生物没有发生并且官方能适时在一定时期保持此状况的产地的一个限定部分[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10号,1999年]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

评价生物或其他科学和经济证据以确定是否应限定某种有害生物及将为此采取的任何植物检疫措施的力度的过程[粮农组织,1995年;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修订,1997年]

有害生物风险评估(检疫性有害生物)

评价有害生物传入和扩散的可能性及有关潜在经济影响[粮农组织,1995年;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11号修订版,2001年]

有害生物风险管理(检疫性有害生物)

评价和选择备选方案以减少有害生物传入和扩散的风险[粮农组织,1995年;国际植检措施标准第11号修订版,2001年]

植物检疫证书

参照《国际植保公约》证书样本所制定的证书[粮农组织,1990年]

植物检疫措施

旨在防治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和/或扩散的任何法律、法规或者官方程序[粮农组织,1995年;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修改,1997年]

植物检疫法规

为防治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入和/或扩散或者限制非检疫性限定有害生物经济影响而作出的官方规定,包括建立植物检疫出证体系[粮农组织,1990年;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1999年;植物检疫措施临时委员会,2001年]

入境后检疫 对入境后的货物实施的检疫[粮农组织,1995年]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地区

进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有关地区[粮农组织,1995年]

禁 令

禁止特定的有害生物或商品输入或流通的植物检疫法规[粮农组织,1990年;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

检疫性有害生物

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且进行官方防治的有害生物[粮农组织,1990年;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国际植物保护公约》,1997年]

区域植物保护组织

应履行《国际植保公约》第IX条规定的职责的政府间组织[粮农组织,1990年;粮农组织修改,1995年;植物检疫措施专家委员会.1999年原为(区域)植物保护组织]

RPPO

区域植物保护组织[粮农组织,1990年;植物检疫措施临时委员会修改,2001年]

扩 散

有害生物在一个地区内地理分布的扩展[粮农组织,1995年]

要求概要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目标是,某一地区查明检疫上令人关注的有害生物和/或传播途径并评价其风险,查明受威胁地区以及酌情选定风险管理方案。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工作开始)涉及查明检疫上令人关注并根据确定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地区认为需要进行风险分析的有害生物和传播途径。

第二阶段(风险评估)开始对各种有害生物进行分类以确定是否符合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标准。风险评估然后评价有害生物进入、定殖、扩散的可能性及其潜在的经济影响(包括环境影响-S1)。

第三阶段(风险管理)涉及确定管理方案以减少第二阶段查明的风险。对这些方案的效力、可行性和效果进行评价以便选定那些适宜的方案。

 

 


[1]  在整个文件中,S1表示关于环境风险分析的补充条文,S2表示关于活体转基因生物补充条文。见第1页批准一节中的全面说明。
[2]  方括号中的参考资料系指术语的定义或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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