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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为守则状况的报告

国际植物种质收集和转移行为守则

53. 委员会审议了题为关于国际种质收集和转移行为守则状况的报告25的文件,并讨论了可能需要根据通过的《国际条约》和其它有关发展变化更新《守则》内容的事宜。

54. 委员会注意到《守则》已被各国政府广泛用于为收集工作提供指导。《守则》的成份被用于制定国家法律。在这些情形下《守则》仍然是有益的。

55. 委员会要求其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政府间技术工作组在下届会议上审议《守则》,并就可能需要更新《守则》的内容向委员会下届例会提出建议。请各成员国提供国家一级为实施《守则》采取的措施情况。请秘书处为工作组汇编这一情况。

与粮食和农业遗传资源有关的生物技术行为守则草案

56. 委员会审议了题为与粮食和农业遗传资源有关的生物技术行为守则草案现状:对粮农组织成员和利益相关者的调查报告26的文件。会议注意到委员会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要求制定《生物技术行为守则》,1991年粮农组织理事会同意委员会拟订《守则》草案的请求。后来拟订了《守则》草案初稿,并由委员会于1993年进行了审议27。委员会认为《守则》草案初稿的目的应当是“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中,帮助尽可能增加生物技术的积极影响,并尽可能减少任何潜在的不利影响”。1995年,委员会决定推迟该《守则》草案初稿的进一步制定工作,直到当时正在为《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约定》(现为《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开展的谈判活动结束为止。它还注意到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于2001年第六届会议上要求在粮农组织该《行为守则》范围内处理遗传利用限制技术。

57. 行为守则草案状况文件的编写依据是粮农组织成员国和许多利益相关者对秘书处就1993年《守则》草案初稿成份的必要性和可能的增补进行的一项调查作出的反应。会议要求委员会就如何继续开展工作提供指导。

58. 委员会进行了积极深入的讨论。会议注意到1993年《守则》草案初稿已经取得很大成绩,成为制定《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和《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等国际协定过程中给人灵感的有远见的来源。

59. 委员会认识到生物技术的迅速发展所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一些成员认识到贫困国家和贫困农民尚未受益于新的生物技术。委员会认识到需要继续实现尽可能增加生物技术的积极影响和尽可能减少任何潜在的不利影响或风险的目标,并把重点放在与粮食和农业遗传资源有关的生物技术上。一些成员认为应付挑战和把握机遇的最佳方法是通过迅速修改和更新《守则》,而另外一些成员更喜欢审议补充备选方案的分段方法。

一些成员认为文件提出的所有问题和关注都是重要的。为了避免重复劳动和查明现有空白,委员会要求秘书处编写一份研究报告,查明其它论坛中就该文件提出的问题已经开展的工作和有待开展的工作,确定哪些问题与粮农组织特别是其委员会相关。在编写研究报告时,应当酌情与有关国际组织进行磋商。该研究将帮助委员会确定其今后制定守则、准则或其他行动方针时应当注重的问题。此外,一些成员要求研究与应用于粮食和农业的生物技术有关的国家法律。

60. 会上还建议,委员会秘书处应当与有关组织和国际协定、尤其是生物安全议定书和卡塔赫纳议定书政府间委员会的秘书处保持密切联系,并建议委员会参加这些论坛和表明其看法。

61. 委员会承认并支持磋商小组各国际农业研究中心开展的有关生物技术和生物安全的重要公共研究,并呼吁捐助者和有关各方支持各中心在与发展中国家的国家系统合作的政策、战略和计划框架范围内作出努力,重点放在持久增强它们在这些领域中的能力上。


25 CGRFA-9/02/19

26 CGRFA-9/02/18

27 CGRFA-9/02/18 Ann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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