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评价工作是在粮食安全特别计划项下国家层面的工作启动六年后进行的。该项工作是应各管理机构的要求以及为满足内部管理需要而开展,意图有两个,即(i)提供一份有关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可靠情况报告,其中包括对其持续适当性、取得成果的有效性及总体成本效益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及(ii)通过吸取迄今为止所取得的经验教训,特别是通过识别新问题、长处和弱点,对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知识基础给予固化和加强。
75. 评价工作由九名资深外聘咨询人员组成的代表组13承担。粮农组织评价处提供了业务支持。评价组走访了粮农组织区域办事处及12个分别属于各发展中区域的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实施国(即孟加拉国、玻利维亚、柬埔寨、中国、厄瓜多尔、厄立特里亚、海地、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及赞比亚)。走访国家的选择是评价组根据粮农组织准备的代表每个发展中区域的18个国家的小名单做出的。在列入小名单的国家,实地工作的开展时间均不少于三年且至少具有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四个子计划中的三个。走访时分成一般由四名咨询人员组成的小组,在每个国家逗留约一个星期。代表组在每个国家都与政府、捐助者、粮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讨论,并有选择性地走访了一些项目点,为方便他们向农民、各国开发机构和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在走访中使用了基于其职责范围制定的要点清单。
76. 报告全文见文件PC 87/4 (a)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独立外部评价,内容划分如下。报告第一章是引言,对职责范围进行了概述并探讨了评价的模式和具体安排。第二章说明了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一些背景,包括重视粮食安全问题的根本理由和计划概念的确定。第三章针对具体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计划和设计以及项目设计的实际过程。第四章着重于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实施和管理并探讨了粮农组织的作用、组织和管理结构、国家投入的有效性、南南合作及其他国际机构和捐助者发挥的作用等问题。第五章用于对实地试点活动在选点、目标受益人和实验技术等方面的评估。还探讨了实施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实地项目所采用的方法以及所取得的成果。第六章探讨了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对国家政策和捐助者的影响,并简要分析了粮食安全特别计划项目的成本效益。最后,第七章概括了评价组对粮食安全特别计划背景和长处的观点,对上述各章介绍的材料进行了总结。这为评价组对今后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规划和实施中采用的方法提出建议提供了基础。
77. 评价组感觉到,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在开始阶段设计较为刻板。开始还要求该计划只能在具有迅速提高产量潜力的地区实施。这些地区的特点是具有进行灌溉的可能。当时的设想是重视产量将有助于解决家庭和国家两个层面的粮食安全问题。
78. 很快就发现早期以“微观”为导向的对生产的重视对确保解决粮食安全问题的进展是不够的,而且“宏观”和“中间”类型的问题在帮助增加生产和确保生产者效益积累方面十分重要。随着时间的推移,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实施不再那么死板、更为灵活,粮农组织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区域办事处提供的进程表就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实施中的客观现实情况推动了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在第一阶段纳入原本计划在第二阶段或至多在第一阶段扩展部分进行的内容。当这些做法可以在当地解决而不需政策调整时表现得尤为得当。
79. 设计方面存在的缺陷在实施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活动时显现出来,除这些缺陷外,评价组在走访个案研究国家时发现了另一个更属于概念性的问题。这涉及在实现粮食安全特别计划解决国家和家庭两个层面的粮食安全问题的准则中提出的目标时可能存在矛盾。一般说来,规定粮食安全特别计划起始活动在潜力较大的地区开展可能能够更好地解决改善国家层次的粮食安全问题。贫困,亦即单个家庭的粮食不安全状况可能在这些地区存在,但出于同样原因与潜力较小的农业区相比,情况可能没有那样急迫14。结果是在进行个案研究的国家,选择开展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活动的点与农村营养不良程度较严重但农业增产潜力较小的更为边远的地区相比,一般是生产能力相对较高的地区。因此,尽管评价组认为只要开展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活动地区的选择工作能够在改善单个家庭粮食安全状况的意义上说起到改善国家粮食安全状况的作用就应该是最成功的,但在更为边远的地区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影响可能会更深远。这说明了在改善家庭和国家两个层面的粮食安全状况的既定宏伟目标之间的矛盾。
80. 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开始阶段在设计方面刻板的特点在某种意义上说还有另一个缺点,由于缺乏灵活性而无法根据各国的具体优先领域和长处来进行调整,并有时因此可能阻碍了合作关系的建立及某些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实施国缺乏主人翁精神。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开始时也是作为孤立的计划提出的,与其它机构,包括非政府组织的正在进行或规划中的活动不相干。
81. 在对开展个案研究的国家的走访中发现的另一问题是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第一阶段试点部分原来计划的时间,即两至三年,太短,且选点的数量太少,不足以对生产和粮食安全战略产生任何重大影响。若要使参与式方法产生效果需要一定的时间,加上气候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年度变化以及建立可持续投入分配和产品销售网点所需要的时间,显然都说明预计的时间远远不够。事实上,在走访的正在实施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直接活动的国家中(即除赞比亚之外),工作的主要重点,除塞内加尔之外,仍然是五或六年前就开始进行这类活动的地点和社区。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方法类型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结构的实力,包括推广、投入分配、销售和信贷体系。如果这些方面存在不足,那么在两至三年内就能表现出影响的可能就微乎其微。仅在塞内加尔看到了实施第一阶段扩展部分的迹象(即把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活动扩展到一个国家的所有农业-生态区),尽管其它国家在书面上也存在这些计划。同样,没有哪个国家进入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第二阶段。
82. 基于上述问题,为改进今后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活动的设计和实施应采取哪些措施才能提高它们的潜在效率和影响并为国家计划和潜在捐助者所接受呢?要解决这一问题,评价组首先评估了粮食安全特别项目的优势,这有助于为形成今后的计划提供有益的基础。基于此,评价组就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主要焦点所在达成了共识。然后据此探讨了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可以采用的最佳战略。
83. 以其目前的状况,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具有一系列某些其他捐助者和粮农组织资助的计划所不具备的积极的特点或优势,对这一点需要有所认识,且这些优势可以为今后与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有关的计划的设计和实施提供有益的基础。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主要特点如下。
粮农组织应促使各国把与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有关的计划列为优先重点
84. 目前有62个国家在实施粮食安全特别计划。但评价组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在资源(即财政和人力)有限的情况下,粮农组织是否具有适当应对目前有资格实施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所有国家的能力。目前,是否有资格参加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和从中受益的标准一般是要求该国为低收入缺粮国,尽管目前粮食安全特别计划中所包括的若干国家并不符合这一标准。
85. 使用这一标准的优点是:
86. 在另一方面,使用这一标准的问题有:
87. 考虑到上述因素,评价组得出结论认为,为使粮农组织有限的资源不至于铺得过开以提高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影响面,对低收入缺粮国给予一定形式的优先是必要的。但问题是在确定优先的过程中应采用怎样的标准。评价组认为该标准应根据该国是正在计划开展粮食安全特别计划项目还是希望继续先前已起动的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活动而有所区别。
88. 对于希望起动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国家。评价组建议在某国(通常为低收入缺粮国)表示有意开展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活动时考虑四条标准:
89. 对于希望对继续开展先前已起动的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活动给予支持的国家。应在上段中针对起动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活动的国家的同样标准的基础上,加上另外三个标准,具体是:
90. 由于粮农组织作为一个全球性组织在对待其成员国,尤其是较贫穷的成员国方面的立场应该是敏感和平等的,评价组指出这种确定优先的做法不应被作为排除某些国家的手段。相反,建议对于在粮农组织支持的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形式的活动方面处于低优先度的情况应该转化为在粮农组织其它计划的高优先度(如帮助加强和/或更新推广服务),特别是哪些能够弥补被确认为是导致该国处于粮食安全特别计划低优先地位的不足的计划。同样,某些情况下在继续开展与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有关的行动前(即用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术语来说是第一阶段的扩展),粮农组织可以以其它方式帮助粮食安全开发工作,包括为边远地区的发展确定政策和进行机构能力建设,以及在早期预警、灾害准备和有目的的食品安全网络计划组织方面提供援助。
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应更加重视家庭粮食安全
91. 评价组完全支持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对粮食安全的重视,但如前所述,评价组对家庭和国家粮食安全之间可能出现的矛盾表示关注。为解决这一问题,评价组建议对下列问题给予考虑:
设计具体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活动时应考虑的因素
92. 根据评价组在报告前文中的观点,建议具体国家粮食安全特别项目活动的启动或扩展应遵循三个基本原则,即:
93. 在设计工作本身,评价组认为有六个具体领域应该得到更多重视,因为这六个领域的问题不仅影响到制定家庭粮食安全战略的方法,也影响到与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有关的活动的潜在程度、可持续性和增效效应。
94. 明确考虑季节性因素。对于极为依赖农业为生的贫困家庭来说,粮食安全状况会随季节出现波动。技术方面的建议应考虑好年景和差年景的“正常现象”。对于农村贫困家庭来说,粮食安全受农业生产周期、存粮数量和现金周转的影响。这一系列因素在季节性降雨的边际化地区最为突出,但即便是在灌溉区,对水资源拥有情况依赖较少的多种经营活动在通过生产系统和收入来源多样化的方式减轻季节性对家庭的负面影响及加快动荡和不利局面恢复方面十分重要。评价组相信,把粮食安全的季节性特点作为设计改善家庭全年粮食安全战略的合理的系统性出发点是极为重要的。这部分内容可恰当地称之为“反季节战略”,它包括:
95. 在评价组走访的国家中,粮食安全特别计划主要针对的是反季节战略1,反季节战略2所涉不多,一定程度上针对了反季节战略3a(但并不是在粮食不安全状况最突出的地区),反季节战略3b只是零星涉及(即若干粮食加工活动),还有若干小额信贷支持的例子(反季节战略4)。若要使今后与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有关的活动具有明确的定性并在季节性饥饿和反季节战略问题中间进行明确的划分,则需要继续在一年的各个季节都努力增加粮食生产,提高有关粮食储存、收获后损失、粮库、销售、加工和信贷的战略的实施水平,并与其它具有相关经验/特长的机构形成伙伴关系,如在创收活动(包括非农创收)和农村金融机构方面。与其它机构形成相互促进的伙伴关系要求粮农组织不计较活动的归属和风头,将使粮农组织专心致力于它更具有经验的领域。同时,还应大力加强与农民组织(如在塞内加尔)、农民团体和社区的合作。
96. 更为明确地考虑环境问题并确保生产与生态可持续性之间的和谐。尽管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理念强调在不破坏生态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增加生产的重要性,评价组认为,这一点至少是在进行个案研究的国家并没有始终受到明确的重视。对增产技术的强调偏重明显。尽管在若干国家(如厄瓜多尔和柬埔寨)对病虫害综合防治和有机生产方法给予了一定的重视,但对环境问题的关注比评价组预期的要少。因此,评价组建议今后对能够确保生产与生态可持续性的战略设计给予比目前情况更为明确的重视。随着与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有关的活动向更为边际化的地区扩展,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将变得更为关键。
97. 更明确地重视性别平等。评价组认为,因地制宜地在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国别计划中将性别平等纳入主流应受到更为明确的重视。近期制定的粮农组织性别与发展行动计划为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将性别平等和与各国政府的性别政策伙伴关系纳入主流提供了准则。
98. 更明确地重视联系。粮食安全特别计划采取更为系统、明确和有计划的方法建立不仅是与捐助者机构而且与其他开发行动者/机构(如非政府组织)的联系是可取的。需要在设计阶段就开始采取这样的步骤,因为它们能够在确定有计划且可行的战略特点以及在增加所实施的与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有关的活动的广度和潜在影响方面发挥潜在的重要作用。其中两个可能十分有益的具体联系的例子是与面向开发活动的非政府组织和与研究机构的联系。面向开发活动的非政府组织有时可以在实施储蓄/信贷计划、粮库、社区销售和加工设施工作和以未纳入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多种经营行动的活动(如手工艺和非农就业)的方式支持多种经营方面提供支持。粮农组织鉴于其职能应着重与农业有关的活动,但可能对家庭粮食安全或贫困家庭的可持续生计具有潜在贡献的因素还包括能够通过与工作重点在这些领域的其他机构建立创造性联系而予以促进的非农来源收入。这与在有关世界粮食首脑会议:五年之后的文件中所探讨的食物权将是相一致的。
99. 更明确地重视宏观和中间层次的机构和政策问题。在宏观层次,这特别涉及粮食向公众的发放、价格政策、补贴及世贸组织问题。中间层次类型的问题包括信贷、金融、投入分配、市场定位以及在流域开发和有关土地制度的问题等方面的发展、社区磋商、协议和行动。所有这些问题的解决往往都需要与其他机构合作进行。
100. 为实现活动效果留出更多时间。需要更为现实的时间周期(如五年)才能使上述问题得到充分成型和结合。
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活动设计建议的落实
101. 鉴于上文对有关粮食安全特别计划采用更为灵活的设计的意见,评价组认为在开始设计工作本身之前,采取下列一项或两项活动可能会有所帮助:
102. 在实施期终结时粮农组织的退出战略应提前打算并逐步实施。建议在设计工作中采用参与式对照列表方法,而在实施阶段演变为参与式动态对照表,然后对这一对照表进行定期回顾,以便对与项目有关的目标、指标、验证/衡量手段以及假设/假定/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价。后一栏尤为重要,因为它涉及了政策环境问题并与制约因素分析建立了联系。
103. 最后,需要制定四项补充战略,目的是:
104. 我们对独立外部评价组对特别计划所做的简明扼要、严格却有益且富有建设性的评论表示赞赏。从1994年粮食安全特别计划起动以来,我们已认识到有必要根据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以及更广泛发展环境的变迁对粮食安全特别计划进行调整。本报告是对这一学习过程的重要贡献,我们对此表示欢迎。
105. 报告对特别计划提出了大量有益的意见,这将方便对特别计划的成果及未来开展集思广益的讨论。我们相信实施粮食安全特别计划、为之提供资助或通过提供南南合作参与其实施的国家的代表在这场讨论中都将有众多高见,我们对他们的意见尤为重视。
106. 评价组的工作着意侧重于在起动早期就参与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国家,因为这些国家可供研究的追踪记录最为完备。我们相信,报告中表达的对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早期项目设计和实施的许多关注在该评价组所未研究的后来的项目及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第一阶段扩展项目中已得到很大程度上的解决。但我们承认粮食安全特别计划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发展。其中一个方面的问题是弥合准则中确定的目标与实践中的实际情况之间的差距——这在所有大型发展计划普遍存在,粮食安全特别计划也未能幸免。但也需要进行更为基础性的调整。
107. 在对该报告进行回应时,我们不想对评价组的分析进行长篇累牍的评论而增加粮农组织各管理机构的负担,而将主要着重于报告对粮食安全特别计划今后应如何进一步改进的建议。我们需要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并记取评价组的意见,特别是那些对该计划的某些方面提出批评的意见,但我们需要努力的重点在于着眼将来。但若成员国希望了解我们对该报告分析性章节的具体意见和陈述的看法,我们将乐意交流。
108. 但是,在三个广泛主题上我们对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认识与独立评审组的意见不尽相同。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目前南南合作计划的效果及其对创新过程的影响是令人鼓舞的,在与其他更为常规的技术援助方式相比时更为明显。我们相信这说明继续运用现有准则的主要原则和基础并根据需要和各国情况予以应用是合理的。粮农组织在粮食安全特别计划中采用的南南合作模式与其他更为传统的技术援助方式之间的区别在于它将具有强烈敬业精神的具有实际技能的技术人员作为催化剂安排到他们能够直接与第一线的推广人员、地方领导和农民进行互动的农村社区。这样,他们就能够冲破往往对创新起阻碍作用的因循守旧思想,每天都将新的实用理念直接输入到耕作环境中间,鼓励农民、渔民和牧民团体采用和试验具有实效的改善生计的方法。
为提高南南合作的增效效应并避免造成长期依赖状况,所有南南合作技术人员均应在农村社区实际工作之后通过培训教员的方式与本国工作人员进行交流。这是退出战略的一部分,实地工作时间一般以三年为限。这一战略根据各参加国家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包括南南合作专家和技术人员在国家层次对教员进行培训,这些教员然后再在地区和社区层次培训其他教员,并因此产生滚雪球效应。
每个南南合作专家和技术人员的费用(每年分别为12,000美元和7,200美元,先由派出国、东道国和粮农组织分摊,然后由双边和多边捐助者支付)与常规技术援助(根据资金来源不同每名专家一般在120,000到200,000美元之间)相比是很低的。这就能够在南南合作的框架下在不同阶段向实地派出大量必需的技术人员,在众多农村社区自下而上地推进因地制宜的变革过程。
这一方式仍是新事物,我们显然需要根据参与国家的反馈进行调整,但我们认为这是发展中国家之间转移成功经验的绝好和经济可行的途径,对粮食安全和农业发展具有实际意义。因此,我们拟在帮助有关国家开展南南合作协议并帮助它们筹集所需的资金来源方面继续发挥推动作用。
109. 我们完全同意评价组对粮食安全特别计划优势的评估意见,完全同意根据这些优势开展今后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活动的建议。我们同意他们对该计划灵活性的重要意义以及需要在提高生产和生计的微观层次措施与解决可能影响生产和利益分配的中间层次和宏观问题之间进行平衡的意见。我们认可应对第一阶段试点活动的时间进行延长,项目点应更大更多,对一个国家的所有主要农业生态区域具有代表性的看法。事实上,只要资源状况允许,这正是近期粮食安全计划行动,包括那些发展中国家自筹资金开展的行动的走向。
110. 我们也同意需要对准则进行更新和改进,并确保这些准则得到广泛理解和应用。根据评价组的建议,将成立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准则技术委员会。制定经济有效的影响监测方法的工作已经在进展中,监测活动既包括增产效益也包括其对家庭收入和粮食安全的影响。粮农组织管理层也认可应避免各种补贴措施,既包括对投入的补贴也包括对利率的补贴,但与国家政策相符或补偿参与者探索性风险(否则应由国家通过对附加实地研究进行资助的形式提供)所需的补贴除外。报告中指出的对补贴的大量使用现象与该计划促进不断创新的基础理念是不符的。但许多有意采用新做法的农民所面临的一个实际问题是大量发展中国家信贷、投入供给和销售体系的崩溃。在这种情况下,则需要以务实的态度进行干预,弥合实际需要与现实能力之间的差距,使创新者能够得到所需的投入和设备。
111. 对于今后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发展方向,我们的观点如下。
112. 与近八年前启动时相比,目前粮食安全特别计划运作的发展背景和环境已经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千年发展目标的宣告、减免债务计划的扩展、综合发展框架和减贫战略文件的启动以及国际发展筹资会议出现的对发展筹资新方式的思考,所有这些都对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提出了挑战和提供了机遇,粮农组织将对这些挑战和机遇进行应对。
计划委员会的报告17
113. 本委员会对这项重要评估工作表示欢迎,认为评估是完全独立、全面和客观的,为加强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提出了公允和建设性的评述。尽管评估工作需要花费财力,但本委员会认为对粮农组织的某些其他计划进行独立外部评估可能是有益的。我们也赞赏高级管理层的积极反应和粮农组织借助评价工作加强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意图。本委员会认为评价组组长对结果的说明也是有益和详实的。
114. 评价对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在解决粮食不安全问题上能够发挥的潜在作用进行了强调。只有各国具有主人翁精神且在广大利益相关者参与的情况下自下而上进行推进的条件下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影响力才能得到保证。这需要时间并根据各个国家的要求做出灵活设计。
115. 评价报告说明了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积极影响的事例和该计划面临的诸多问题。若干委员提出了它们自身在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工作中得出的经验,这些经验在国家政策中得到反映并使得它们希望对计划进行扩展。粮农组织管理层为国家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建立更为有效和实用的监测和评价体系的承诺受到极大欢迎,重点放在对方法的经济可行性和可推广性及其对家庭粮食安全的即期影响的评估上。
116. 对家庭粮食安全的举足轻重地位具有广泛共识,本委员会对如何在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框架下给予最合理的应对进行了讨论。若干委员强调了在边际化地块耕作和获得粮食的渠道有限的穷人的重点需求。另有人指出穷人并不只限于在边际化地区,而低收入缺粮国的首要关切是确保国家粮食的充分供给。本委员会对粮食安全特别计划中性别平衡的需要给予了强调。
117. 本委员会讨论了评价报告中有关粮食安全特别计划项下确定优先重点合作适当性的评价结果。若干委员认为解决所有低收入缺粮国的需求是根本,并指出某些非低收入缺粮国也通过在各自国家大力资助粮农组织工作的方式表现出希望参加该计划的意愿。本委员会另有一些委员强调,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确定优先领域从而发挥正常计划资源的实际影响力是根本所在。在他们看来,这将有助于更好地动员捐助者提供资金。
118. 本委员会同意南南合作为技术合作开辟了新的重要领域的观点。某些委员强调该计划对在各国之间推广经验发挥了重要作用。另有委员指出,需要在南南合作与东道国的具体需求和吸收能力之间建立紧密联系,而且本国专业人员的更多参与也是重要的。评价报告中还包括了提高南南合作效率的有益的实际构想,包括性别平衡及合作者对家庭进行走访的必要性。
119. 报告中具有建设性的批评意见为粮农组织管理层提供了宝贵的帮助,因为其目的是增强该计划的影响力。本委员会对受到的有关灵活的和以人为本的方法的信息表示欢迎,本委员会获知,近年来这已成为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一个特点。本委员会欢迎管理层目前采取的加强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和实施评价组建议的举措。本委员会了解到目前为确保粮农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更充分参与并确保环境因素、粮食安全政策和粮食不安全易受害性及绘图系统更好地结合所做出的安排。成立技术支持小组、更新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概念文件、修订准则以及对涉及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法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等方面的筹备工作已经开展,其中重点是参与式方法。监测和评价手册的编写工作也在进行当中。
120. 最后,本委员会对管理层表现出的对落实评价组的建议、加强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及其方法的承诺表示欢迎。它要求在其2003年5月的会议上得到有关实施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及管理层落实在对评价报告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许多积极变化的进展情况的后续报告。
12 报告全文及高级管理层的反馈见文件PC 87/4 (a)。
13 Dunstan S.C. Spencer先生, 组长(塞拉里昂)、Pierre Spitz先生(法国)、Frank Anderson先生(澳大利亚)、Manuel Contijoch Escontria先生(墨西哥)、Antanas Maziliauskas先生(立陶宛)、David Norman先生(美国)、Maija Sala女士(芬兰)、Vijah S. Vyas先生(印度)、Mahgoub G. Zaroug先生(苏丹)。
14 尽管高潜力地区相对贫困的人口的数量可能相当高,但粮食安全特别计划强调的战略的类型,即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可能至多使这些家庭间接受益(即通过创造季节性就业机会,因为他们多数没有土地)。某些形式的多种经营活动可能提供一些直接收益,帮助这些家庭的最有效策略可能是在具体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活动的范畴之外,如创造非农业就业。
15 然而,这些数据并不含盖所有国家,可靠性不及低收入缺粮国数据,且接受范围较低收入缺粮国数据为低。
16 要求参加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要求强烈且不仅限于低收入缺粮国,这一情况说明评价组有关各国缺乏主人翁精神的说法可能值得怀疑。
17 PC/87/REP,第21-28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