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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支持计划执行工作的全组织计划

A. 执行批准的改革建议

275.     本组织积极执行了关于改革的建议。改革建议已分别在两个主要阶段得到领导机构的批准,如2005年11月召开的第三十三届大会和2006年11月20召开的第一三一届理事会。 相关进展已向计财两委员会和理事会汇报,并纳入2008-0921年工作计划和预算。

a) 总部

276.     第一次总部结构调整批准后已于2006年1月1日执行,部门数量没有增加。 这些调整在总干事办公室一个单一组内,对各种宣传倡导活动进行了重组; 将营养和消费者保护司合并到农业部;将一个组内的安保功能重组置于行政和财务部的助理总干事权限范围内,并通过提前完成分阶段执行多中心组织结构计划,将总部各组提供的行政服务合并,建立共享服务中心(SSC)。 第2章C:增效节支部分将对共享服务中心计划的执行和相关业务程序调整的调整做阐述。

277.     经2006年11月召开的粮农组织理事会批准的有关总部新的组织机构计划已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增设了自然资源管理及环境部(NR)和知识及交流部(KC)。 重要的宣传活动纳入了知识及交流部,这样有利于协调和工作效率。 经过修改的2006-2007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包括了工作计划和预算章节调整以及重新制定的计划实体。

b) 权力下放措施的实施

278.     2004年,有关权力下放的独立外部评价22对粮农组织下放办事处的结构和功能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因而,总干事在其一套改革建议中提出对下放办事处的结构和业务方式进行调整,增强本组织对各国23的需求做出反应的能力。 2005年11月,粮农组织大会认识到加强权力下放的必要性,同意将在非洲区域和中亚分区域办事处24实施总干事建议作为第一步。

i) 新增设的分区域办事处和多学科团队
279.     在两年度期间,粮农组织在中非和东非的加蓬利伯维尔和埃塞俄比亚亚的斯亚贝巴分别设立了新的分区域办事处。 西非分区域办事处设在加纳阿克拉,同时继续作为非洲区域办事处所在地。 为南部非洲重组的分区域办事处仍然设在津巴布韦哈拉雷。 新的中亚地区的分区域办事处设在土耳其安卡拉。 在第二阶段,欧洲区域办事处从罗马粮农组织总部迁移至匈牙利布达佩斯。

280.     根据管理机构随后所做的决定25,这一改革也扩展到了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 在巴拿马成立了分区域办事处,在圣地亚哥成立了多学科小组,并对巴巴多斯的分区域办事处进行了重组。 2007年11月,理事会也批准在阿联酋建立了海湾合作理事会成员国和也门的分区域办事处。 设立这一办事处和调整其他近东地区其他办事处的措施目前正在审核中。

ii) 职责和关系
281.     粮农组织在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在2006-07之间制定并于2007年6月发行了总部和下放办事处职责和相互关系的指南。 并根据新的运行模式,粮农组织分区域办事处主要向区域代表汇报工作,并且具有适应分区域要求的技术能力。 分区域内的粮农组织代表应根据其自身的技术能力参与该分区域内的多学科小组的工作。 同时,粮农组织也提供了大量的非职员资源。 分区域办事处是对国家代表处提供技术支持的第一步。

282.     权力下放目标之一是加强与区域和分区域经济组织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通过粮农组织国家代表处向各个国家提供更好的政策和技术支持。 理事会2006年11月26和2007年6月收到执行这些改革的最新进展报告。

iii) 分区域行动计划
283.     新的权力下放模式设想了一个定义清晰的行动计划。 在2007年进行的第一阶段改革中,粮农组织在5个分区域办事处(西非、东非、南部非洲、中部非洲和中亚)举行了分区域计划研讨会。 这些研讨会是由粮农组织和西班牙政府共同出资举办的。

284.     这些分区域内的粮农组织国家代表、技术官员以及来自区域办事处和总部的资源协调人员参加了上述研讨会。 与会者根据分区域内各组织的工作重点,以及各国工作重点的共性确立了分区域的工作重点。 研讨会还制定了分区域工作计划并勾画了执行的“路线图”。

285.     在审议了研讨会的报告后,分区域的各国政府或合作伙伴方向分区域办事处提出了寻求支持的具体要求。 例如,在中非,分区域办事处和其它各方之间达成一致,制定了一系列涉及三个主要方面的建议: i) 一项监测分区域粮食安全的倡议;ii) 支持中非货币经济共同体(CEMAC)制定一项分区域种子战略;以及iii) 为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ECCAS)制定一项共同农业政策。

iv) 粮农组织在国家一级的工作
286.     自2005年开始制定国家中期重点计划框架(NMTPF)以来,粮农组织驻国家代表开始越来越多地与政府和其它合作伙伴进行建设性对话,讨论粮农组织和政府之间的合作重点。 事实证明国家中期重点计划框架对将农业重点整合到联合国发展框架下十分有用,特别在8个“试点国家”。 本两年度目睹了国家中期重点计划框架质量不断改进的发展趋势。

287.     在执行国家中期重点计划框架相对较短的期间内可以得出三个主要经验: i) 在国家一级,与国家和国际合作伙伴建立良好磋商进程对确定合理的工作重点十分必要;ii) 粮农组织实地办事处参与联合计划的能力应得到可计划的、可预见的以及相称的预算外资源的扶持;及 iii) 粮农组织的作用和国家层面的工作(以及其它联合国专门机构)需要得到捐助社会更好的认识,因为它与其他经营的联合国基金和计划具有根本性的区别。

288.     由于西班牙政府所做出的慷慨捐赠,为44名粮农组织代表以及助理设计的巨大的计划和行政能力培训计划在2006-07年得到实施。 每一个目标群体都表明了这类活动能够促进他们办公能力,并有利于改革和权力下放的实施。

289.     最后,技术合作计划基金在制定国家中期优先重点框架并促使粮农组织代表积极参与联合国“协调一致”试点的合作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 C 2005/3/Sup.1;PC 95/3 - FC 113/14;CL 131/18;CL 132/16以及相关的理事会报告;C 2007/3

21 C 2007/3。

22 PC 92/6 a) – FC 108/18

24 C 2005/3 Sup.1

25 CL 131/REP

26 CL 131/18;CL 1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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