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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VIII

第二次粮农组织/世卫组织全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论坛

(会议室文件 1B)

2004年10月12-14日于泰国曼谷
主旨讲演
食品法典委员会主席
斯图亚特·斯罗拉奇先生

前 言

本讲演旨在说明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活动如何与第二次粮农组织/世卫组织全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论坛(GF-2)相互补充。

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活动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为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保证食品贸易的公平实践,制订标准、指导原则、实践规则,以及有关的文本。CAC是一个在全世界拥有170多个成员的、政府间谈判平台;由各分委员会和工作组草拟的标准及有关文本经CAC通过,即并入“食品法典”之中,而成为国际食品法规。该法典已成为全球消费者、食品生产者、加工者和贸易者,以及国家控制机构的参照点。“食品法典”的标准在世界贸易组织关于运用卫生及植物检疫措施的协定(即“SPS协定”)中,明确指定为国际食品安全的参照标定物。

食品法典标准及相关文本

食品法典标准及相关文本涵盖了范围很广的食品以及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例如,在下列项目上都有食品法典标准

· 商品类 – 水果、蔬菜、谷物、各种豆类、肉类、鱼类、奶类、油脂、油类、糖类、可可,以及所有上述商品的制成品;

· 食品标签(包括营养方面的标签)及说明;

· 食品添加剂、污染物和毒素;

· 农药和兽药的最高残留量限制(MRLs) 。

对重点在于食品安全管理服务、快速警戒制度和食品带来的疾病的监测的本次全球论坛来说,更有兴趣的也许是下列的食品法典标准,例如:

· 风险分析和临界控制点(HACCP)制度的运用;

· 食品进口和证明制度;

· 在食品控制紧急状况下和退回进口食品时的信息交流;

· 用有机方式生产的食品;

· 分析和抽样方法。

此外,还有食品法典实践法规,例如:

· 好的牲畜饲养实践:

· 预防和减少黄曲霉毒素和其他霉菌毒素的污染;

· 食品卫生一般原则;

· 奶和奶制品的卫生实践;

· 食品散装运输。

食品法典委员会与第二次全球论坛相互补充

第二次全球论坛的重点在于食品控制服务、食品带来的疾病的监测和迅速警戒体系等方面的信息交流和经验共享。食品法典委员会的重点主要在于规范工作(制订标准、指导原则、实践规则等)。食品法典委员会还促进在食品控制中发生的问题上相互交流信息,并加强食品控制基础设施,尤其是通过它的区域协调委员会。

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许多文本,例如,关于运用风险分析和临界控制点制度,以及在食品安全紧急状况中的信息交流,都和本次全球论坛处理的问题直接相关。此外,研定食品法典标准的过程,为世界各国代表提供就当前许多不同的食品安全问题交流信息、共享经验的良好机会。在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决策中,非常强调取得共识。本次全球论坛应该在谈判领域以外,便利食品安全管理者之间的磋商和对话,从而方便建立共识并为谈判过程铺平道路。

风险分析与食品安全

食品法典委员会关于风险分析的工作原则提倡对食品安全问题采取有层次的做法,其中包括三个相互区别而密切联系的部分 — 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通报。食品法典委员会和全球论坛都主要集中于风险管理和风险通报部分。

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的科学基础

食品法典委员会长期以来都承认将其食品安全标准置于健全的科学基础之上的重要性。作为标准的基础的风险分析是由粮农组织/世卫组织的独立专家机构提供的,其中,例如有:

· 粮农组织/世卫组织关于食品添加剂的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 – 食品添加剂和污染物,兽药残留,等;

· 粮农组织/世卫组织关于农业残留的联席会议(JMPR) ;

· 粮农组织/世卫组织关于微生物学风险评估的专家联席会议 (JEMRA)。

需要考虑扩大专家机构的范围,以涵盖新的领域,如风险/益处评估,有关营养的问题,及新出现的风险。正在审议向食品法典委员会及其成员国提供的科学咨询,重点放在需要高水平的科学能力、独立性、公开性、透明性,和发展中国家的充分参与。

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 国家立法和国际协调

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及其有关文本用于指导各国制定它们自己的法律。这可以导致节省可观的时间和金钱。此外,基于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的国家措施被认为是必需的,因此,也是符合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定的。

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在世界范围内协调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与规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从而促进了国际食品贸易。关于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SPS)和贸易技术壁垒(TBT)的协定都要求缔约国将它们的立法放在国际制订标准机构工作的基础上。其中,食品法典委员会是食品领域的主要机构。

整体食物链视角

将食物链作为一个整体(“从农场到餐桌的视角”)来考虑才能最好地实现食品安全,而安全和质量不能仅靠“检查”就变成食物链最后的食品。近几十年来,发生了从末端产品控制,到以风险分析和临界控制点制度为基础控制食品生产、加工与销售,以及系统审计,的转变。食品法典委员会强调对食品安全的预防性做法,包括好的农业、兽医、制造和卫生实践。

食品法典委员会与其他组织的合作

食品法典委员会受权促进协调国际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进行的所有食品标准工作,并与许多这类组织,如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植物保护公约、国际标准组织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建立了联系。这对处理食品安全问题时避免重复劳动和出现空白是重要的。当前,食品法典委员会正在探索,在处理诸如抗生素抗药性等共同关心的问题上,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更加紧密合作的方法和手段。

改进食品法典委员会工作

2002年,粮农组织和世卫组织对食品法典委员会的食品安全活动进行了一次评估,这次评估所提出的,促使食品法典委员会工作得更快、更好的许多建议,已经或者正在实行。此外,为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食品法典委员会活动提供资金的食品法典委员会信托基金已经启动、现已开始运作。 关于加强参与食品法典委员会活动的“一揽子培训”现已接近完成,并定于10月14日在亚太经社理事会大厅示范。

供讨论的一些问题

如果大家在这次论坛上能够研究下列问题,作为食品法典委员会主席,我将非常感激:

· 在论坛涵盖的领域内,食品法典委员会当前的标准及有关文本是否足够?

· 为了改善食品安全、保证食品贸易的公平实践,还有哪些进一步的领域要由食品法典委员会开发标准、指导原则、实践规则,等等?

· 食品法典委员会和第二次全球论坛如何才能帮助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建立更好的食品安全体系?
 
积极参与第二次全球论坛

这次全球论坛,就建立和管理食品安全体系、食品带来的疾病监测体系和迅速警戒体系,提供了交流信息、共享经验和相互学习的大好机会。我希望,所有与会者将积极参与这次论坛 — 告诉我们你们的成功经验,也谈谈你们需要处理的特殊问题。在国际食品贸易和国际旅游日益增加的当今年代,与你们很少接触的国家交谈是重要的 — 请记住,他们今天的问题可能明天就会成为你们的问题!这次会议还安排了一些有关的辅助活动 — 我希望,大家也尽可能地参加,以取得有关本次全球论坛主题的重要新动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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